1.带势不可挡的成语

2.“唯笔软则奇怪生焉”出自蔡襄《九势》吗?

3.什么不可什么的成语

4.古文:《北方民家》原文与翻译

5.势开头的成语

带势不可挡的成语

势不可遏-势不可遏是什么意思

没有

势不可当 当:抵挡。形容来势十分迅猛,不能抵挡。

势不可遏 犹势不可当。形容来势十分迅猛,不能抵挡。

笑不可仰 笑得直不起腰来。

杳不可闻 再也听不到。形容声音断绝。

势不可挡 来势迅猛,不可抵挡。

俗不可耐 俗:庸俗;耐:忍受得住。庸俗得使人受不了。

俗不可医 俗气已深,不可救药。

愚不可及 愚:傻,笨,及:比得上。愚蠢得别人比不上。形容极其愚笨。

罪不可逭 罪责不可逃避。

敖不可长 敖:通“傲”,傲慢。傲慢之心不可以滋长。

敌不可假 指不可宽容敌人。

敌不可纵 对敌人不能放纵。

高不可登 形容难以达到。也形容人高高在上,使人难接近。同“高不可攀”。

贵不可言 旧时多用以称人贵有帝王、母后之相。此话不能直言,故婉称之。

机不可失 机:机会;时:时机。好的时机不可放过,失掉了不会再来。

机不可失,时不再来 指时机难得,必需抓紧,不可错过。

急不可耐 急得不能等待。形容心怀急切或形势紧迫。

渐不可长 指刚露头的不好事物不能容许其发展滋长。

苦不可言 痛苦或困苦到了极点,已经不能用言语来表达。

乐不可言 快乐到了极点,没法用语言来表达。

迫不可待 形容心情急切。同“迫不及待”。

泣不可仰 哭泣得抬不起头。形容极度悲伤。

巧不可接 指巧妙得别人无法赶上。

人不可貌相 不能只根据相貌、外表判断一个人。

傲不可长 傲慢之心不可以滋长。

臭不可当 当:承受。臭得使人受不了。比喻人名声极坏。

臭不可闻 臭得使人受不了。比喻人名声极坏。

锋不可当 锋:锋芒,指刀剑的刃和尖;当:阻挡、承受。锋芒纯利,没有东西可以承受。形容气势极盛,不可阻挡。

高不可攀 攀:抓住高处的东西向上爬。高得手也攀不到。形容难以达到。也形容人高高在上,使人难接近。

机不可失,失不再来 失:错过。指时机难得,必需抓紧。

疾不可为 疾:病;为:治。病已不可医治。

急不可待 急得不能等待。形容心怀急切或形势紧迫。

坚不可摧 非常坚固,摧毁不了。

牢不可破 异常坚固,不可摧毁。也用在指人固执己见或保守旧习。

乐不可极 享乐不可过分。

乐不可支 支:撑住。快乐到不能撑持的地步。形容欣喜到极点。

了不可见 了:完全。完全不能看见。

妙不可言 形容好得难以用文字、语言表达。

怒不可遏 遏:止。愤怒地难以抑制。形容十分愤怒。

巧不可阶 阶:台阶,引伸为赶上。指巧妙得别人无法赶上。

情不可却 情面上不能推却。

锐不可当 锐:锐气;当:抵挡。形容勇往直前的气势,不可抵挡。

深不可测 深得无法测量。比喻对事物的情况捉摸不透。

时不可失 时:时机,机会;失:错过。抓住时机,不可错过。

“唯笔软则奇怪生焉”出自蔡襄《九势》吗?

该语句是出自《九势》。

东汉蔡邕在《九势》中说:“势来不可止,势去不可遏,惟笔软则奇怪生焉。”

意思是笔势到来不可阻止,笔势奔去不可遏制,只有笔软才能产生千奇百怪的姿态。可见毛笔的选择有很大学问。

什么不可什么的成语

什么不可什么的成语有巧不可接、痛不可忍、乐不可支、敌不可纵、机不可失、巧不可阶、泣不可仰、急不可耐、时不可失、俗不可医、势不可当、乐不可言、忠不可兼、牢不可破、敖不可长、势不可遏、乐不可极、时不可逢、杳不可闻、势不可为、疾不可为、迫不可待,等等。

成语解析:

一、势不可当

解释:当:抵挡。形容来势十分迅猛,不能抵挡。

出自:明·罗贯中《三国演义》第一百十九回:“山上数处精兵杀下,势不可当,前军大败。”

白话文:“山上有几处精兵杀下,势不可挡,前军大败。”

二、痛不可忍

拼音[ tòng bù kě rěn ]

解释疼痛或悲痛到极点,以至于忍受不了。亦作痛不堪忍。

出自宋·洪迈《夷坚甲志·人生鳖》:“稍久左右噬食,痛不可忍,凡月余而。”

白话文:“稍久左右吞食,疼痛无法忍受,凡是有月亮我而。

三、乐不可支

解释:支:撑住。快乐到不能撑持的地步。形容欣喜到极点。

出自:清·李汝珍《镜花缘》第八十四回:“兰言夫子听了宝云夫子之话,正中心怀,乐不可支,如何肯去拦阻。”

白话文:“兰说先生听了宝说先生的话,正中心怀,乐不可支,如何肯离开阻拦。”

语法:偏正式;作谓语、定语、状语;形容快乐到极点

四、敌不可纵

解释:对敌人不能放纵。

出自:春秋左丘明《左传·僖公三十三年》:“奉不可失,敌不可纵。”

白话文:“我不能失去,敌人不可以放过。”

五、机不可失

解释:机:机会;时:时机。好的时机不可放过,失掉了不会再来。

出自:现代耿可员《与》第五场:“这正是革命力量重新振兴之时。”

语法:主谓式;作宾语;常与“时不再来”连用

古文:《北方民家》原文与翻译

除蝗 徐光启《除蝗疏》

国家不务畜积,不备凶饥人事之失也。凶饥之因有三、曰水、曰旱、曰蝗。地有髙卑,雨泽有偏,被水旱为灾,尚多幸免之处,惟旱极而蝗,数千里间草木皆尽,或牛马幡帜皆尽,其害尤惨过于水旱者也。虽然水旱二灾有重有轻,欲求恒稔,虽唐尧之世,犹不可得此,殆由天之所设。惟蝗不然,先事修备,既事修救,人力苟尽固可殄灭之无遗育。此其与水旱异者也。虽然水而得一丘一垤,旱而得一井一池,即单寒孤子聊足自救。惟蝗又不然,必藉国家之功令,必须羣邑之协心,必頼千万人之同力一身一家,无戮力自免之理。此又与水旱异者也,总而论之,蝗灾甚重,除之则易,必合众力共除之,然后易此其大指矣。谨条列如左。

◎ 蝗灾之时

谨按:春秋至于胜国其间蝗灾,书月者一百一十有一,书二月者二、书三月者三、书四月者十九、书五月者二十、书六月者三十一、书七月者二十、书八月者十二、书九月者一、书十二月者三。是最盛于夏秋之间,与百糓长养成熟之时正相值也,故为害最广。小民遇此乏绝最甚。若二三月蝗者,按《宋史》言:二月,开封府等百三十州县蝗蝻复生,多去岁蛰者,《汉书》安帝永和四年五年比岁书:夏蝗而六月三月,书:去岁蝗处复蝗子生,曰;蝗蝻。蝗子则是去岁之种。蝗非蛰蝗也。闻之老农言:蝗初生如粟米,数日旋大如蝇,能跳跃羣行,是名为蝻。又数日即羣飞,是名为蝗。所止之处喙不停啮,故《易林》名为饥虫也,又数日孕子于地矣。地下之子十八日复为蝻,蝻复为蝗,如是传生害之,所以广也。秋月下子者则依附草木,枵然枯朽非能蛰蔵过冬也。然秋月下子者十有八九而灾,于冬春者百止一二,则三冬之候,雨雪所摧损灭者多矣。其自四月以后而书灾者,皆本岁之初蝗,非遗种也。故详其所自生与其所自灭,可得殄绝之法矣。

◎ 蝗生之地

谨按:蝗之所生,必于大泽之涯,然而洞庭彭蠡具区之旁,终古无蝗也,必也骤盈骤涸之处,如幽涿以南、长淮以北、青兖以西、梁宋以东诸郡之地,湖漅广衍,暵隘无常,谓之涸泽,蝗则生之。歴稽前代及耳目所覩记,大都若此。若地方被灾,皆有延及与其传生者耳。《略摭往牍》如元史百年之间所载:灾伤路郡、州县几及四百,而西至秦晋称平阳。解州、华州各二称陇陕。河中称绛耀,同陕、鳯翔、岐山、武功、灵寳者各一。大江以南称江浙、龙兴、南康、镇江、丹徒各一,合之二十有二,于四百为二十之一耳。自万厯三十三年,北上至天启元年,南还七年之间,见蝗灾者六,而莫盛于丁巳,是秋奉使夏,州则闗、陕、邠、岐之间徧地皆蝗。而土人云:百年来所无也。江南人不识蝗为何物,而是年亦南至常州,有司士民尽力扑灭乃尽。故涸泽者,蝗之本原也,欲除蝗,图之此其地矣。

◎ 蝗生之縁

必于大泽之旁,者职所见。万厯庚戌,滕邹之间皆言起于昭阳吕孟湖。任邱之人言:蝗起于赵堡口,或言来从苇地,苇之所生,亦水涯也。则蝗为水种,无足疑矣。或言:是鱼子所化。而职独断以为鰕子何也。凡倮虫、介虫与羽虫,则能相变,如螟蛉为蜾蠃、蛣蜣为蝉、水蛆为蚊是也。若鳞虫能变为异类,未之见矣,此一证也。《尔雅》翼言:鰕善游而好跃,蝻亦善跃,此二证也,物虽相变,大都蜕壳即成。故多相肖。若蝗之形酷类鰕,其身、其首、其纹脉、肉味、其子之形味无非鰕者。此三证也。又蚕变为蛾蛾之,子复为蚕。《太平御览言》丰年,蝗变为鰕,知鰕之亦变为蝗也,此四证也。鰕有诸种,白色而壳柔者散子于夏初,赤色而壳坚者散子于夏末,故蝗蝻之生亦早晚不一也。江以南多大水而无蝗,盖湖漅积潴水草生之,南方水草农家多取以壅田,就不其然,而湖水常盈,草恒在水,鰕子附之则复为鰕而已。北方之湖盈则四溢,草随水上,迨其既涸,草流涯际,鰕子附于草间,既不得水,春夏郁蒸,乘湿热之气变为蝗蝻,其势然也。故知蝗生于鰕,鰕子之为蝗,则因于水草之积也。

◎ 考昔人治蝗之法

载籍所记颇多,其最著者则唐之姚崇,最严者则宋之淳熙勅也。《崇传》曰:开元四年,山东大蝗,民祭且拜,坐视食苗不敢捕,崇奏诗云:秉彼蟊贼付畀炎火。汉光武诏曰:勉顺时政,劝督农桑去彼螟蜮以及蟊贼,此除蝗诏也。蝗畏人易驱,又田皆有主,使自救其地,必不惮勤。请夜设火坎其旁,且焚且瘗乃可尽。古有讨除不胜者,特人不用命耳,乃出御史为捕蝗使,分道杀蝗,汴州刺史倪若水上言:除天灾者当以徳。昔,刘聪除蝗不克而害愈甚,拒御史不应命。崇移书谓之曰:聪伪主徳,不胜妖,今妖不胜徳。古者良守蝗避其境,谓修徳,可免彼,将无徳致然乎。今坐视食苖忍而不救,因以无年,刺史其谓徳何。若水惧乃縦,捕得蝗十四万石时,议者喧哗,帝疑复以问崇,对曰:庸儒泥文不知变,事固有违,经而合道,反道而适权者。昔,魏世,山东蝗小忍不除,至人相食。后秦有蝗,草木皆尽,牛马至相噉毛。今飞蝗所在充满加复蕃息,且河南、河北家无宿藏一,不获则流离,安危系之。且讨蝗縦不能尽,不愈于养以遗患乎,帝然之。黄门监 卢懐慎曰:凡天灾安可以人力制也,且杀蝗多必戾和气,愿公思之。崇曰:昔,楚王吞蛭而疾瘳,叔敖断蛇而福降。今蝗幸可驱,若縦之榖且尽,如百姓何杀虫救人,祸归于崇,不以累公也。蝗害讫息。宋 淳熙勅:诸蝗虫初生,若飞落,地主邻人隐蔽不言,耆保不实时申举扑除者,各杖一百许。人告报当职官,承报不受理,及受理而不即亲临扑除,或扑除未尽而妄申尽净者,各加二等。诸官司荒田、牧地经飞蝗住落处,令佐应差募人取掘虫子,而取不尽因致次年生发者,杖一百。诸蝗虫生发飞落及遗子而扑掘不尽,致再生发者,地主、耆保各杖一百。诸给散捕取虫蝗谷而减克者,论如:吏、人、乡、书手,揽纳税受乞财物法。诸系工人因扑掘虫蝗,乞取人户财物者,论如重禄、工人因职受乞法诸令:佐遇有虫蝗生发,虽已差出而不离本界者,若縁虫蝗论罪。并在任法又诏:因穿掘打扑损苖种者,除其税,仍计价。官给地主钱数毋过一顷。此外复有二法。一曰:以粟易蝗。晋 天福七年命百姓捕蝗,一斗以粟一斗,偿之此类是也,一曰:食蝗。唐 贞元元年夏,蝗民蒸蝗暴亁,扬去翅足而食之。臣谨按:蝗虫之灾不捕不止,倪若水卢懐慎之说谬也。不忍于蝗而忍于民之饥而乎。为民御灾捍患,正应经义,亦何违经反道之有。修徳、修刑理无相左。敌国盗贼比于蝗灾,总为民害。宁云修徳可弭一切,攘却捕治之法,废而不为也。淳熙之勅,初生飞落,咸应申报、扑除、取掘,悉有条章。今之官民所未闻见,似应依仿申严,定为功罪,着之甲令也。食蝗之事载籍所书不过二三。唐太宗吞蝗以为代民受患。传述千古矣。乃今东省畿南用为常食,登之盘飱。臣尝治田天津,适遇此灾,田间小民不论蝗蝻,悉将烹食。城市之内用相馈遗,亦有熟而干之,鬻于市者。则数文钱可易一斗,噉食之余家户囷积,以为冬储。质味与干鰕无异,其朝晡不充恒食此者,亦至今无恙也。而同时所见山陕之民,犹惑于祭拜,以伤触为戒,谓为可食即复骇然,盖妄信流传,谓戾气所化,是以疑神疑鬼,甘受戕害。东省畿南,既明知鰕子一物,在水为鰕,在陆为蝗,即终岁食蝗,与食鰕无异,不复疑虑矣。

◎ 今拟先事消弭之法

臣窃谓:既知蝗生之縁,即当于原本处,计画令山东、河南、南北直隶有司、衙门,凡地方有湖荡、垫洼、积水之处,遇霜降水落之后,即亲临勘视本年潦水所至到,今水涯有水草存积即多,集夫众侵水芟刈,敛置髙处,风戾日曝,待其干燥,以供薪燎。如不堪用就地焚烧,务求浄尽。此须抚按、道府实心主持,令州县官各各同心协力,方为有益。若一方怠事,就此生发蔓及他方矣。姚崇所谓:讨除不尽者人,不用命此之谓也。若春夏之月,居民于波湖中捕得子鰕一石,减蝗百石。干鰕一石,减蝗千石。但令民通知此理,当自为之不烦吿戒矣。

水草既去,鰕子之附草者可无生发矣。若鰕子在地,明年春夏得水土之气,未免复生。则须临时捕治。其法有三。其一:臣见湖旁居民言蝗初生时,最易扑治,宿昔变异,便成蝻子散漫跳跃,势不可遏矣。法当令:居民里老时加察视,但见土脉坟起,便即报官,集众扑灭,此时措手力省,功倍其二,已成蝻子跳跃行动,便须开沟打捕。其法:视蝻将到处,预掘长沟,深广各二尺,沟中相去丈许即作一坑,以便埋掩多集,人众不论老弱悉要趋赴,沿沟摆列,或持箒,或持扑打器具,或持锹锸,毎五十人用一人鸣锣其后,蝻闻金声努力跳跃,或作或止渐令近沟,临沟即大击不止,蝻惊入沟中,势如注水,众各致力,扫者自扫,扑者自扑,埋者自埋,至沟坑具满而止,前村如此,后村复然。一邑如此,他邑复然,当浄尽矣。若蝗如豆大尚未可食,长寸以上即燕齐之民,畚盛嚢括负戴而归,烹煮暴干以供食也。其三:振羽能飞,飞即蔽天,又能渡水。扑治不及。则视其落处,纠集人众各用绳兜兜取,布嚢盛贮。官司以粟易之,大都粟一石易蝗一石,杀而埋之。然论粟易则有一说:先儒有言:救荒莫要乎近,其人假令乡民去邑数十里负蝗易米,一往一返即二日矣。臣所见蝗盛时,幕天匝地,一落田间广数里,厚数尺,行二三日乃尽。此时蝗极易得,官粟有几,乃令人往返道路乎,若以金钱近其,人而易之,随收随给,即以数文钱易蝗一石,民犹劝为之矣。或言:差官下乡一行人従,未免蚕食里正民户,不可不戒。臣以为不然也,此时为民除患,肤髪可捐,更率人蚕食,尚可谓官乎。佐贰为此,正官安在。正官为此,院道安在。不于此辈,创一警百而惩噎废食,亦复何官不可废,何事不可已耶,且一郡一邑岂乏义士,若绅、若弁、青衿、义民择其善者,无不可使,亦且有自愿捐赀者,何必官也。其给粟则以得蝗之,难易为差,无须预定矣。

◎ 事后剪除之法

则:淳熙令之取掘虫子是也。元史《食货志》亦云:毎年十月,令州县正官一员巡视境内,有虫蝗遗子之地,多方设法除之。臣按:蝗虫遗子,必择坚垎黑土髙亢之处,用尾栽入土中下子。深不及一寸,仍留孔窍,且同生而羣飞羣食,其下子必同时同地势,如蜂窠易寻觅也。一蝗所下十余,形如豆粒,中止白汁,渐次充实,因而分颗,一粒中即有细子百余。或云:一生九十九子,不然也。夏月之子易成,八日内遇雨则烂壊,否则至十八日生蝗矣。冬月之子难成,至春而后生蝻,故遇腊雪春雨则烂壊不成,亦非能入地千尺也。此种传生一石可至千石,故冬月掘除尤为急务,且农力方闲可以从容搜索。官司即以数石粟易一石子,犹不足惜苐。得子有难易,受粟宜有等差,且念其冲冒严寒,尤应厚给,使民乐趋其事可矣。臣按:已上诸事,皆须集合众力,无论一身、一家、一邑、一郡不能独成其功。即百举一隳犹足偾事。唐 开元四年夏五月,勅委使者详察州县,勤惰者各以名闻,由是连岁蝗灾不至大饥,盖以此也。臣故谓:主持在各抚按,勤事在各郡邑,尽力在各郡邑之民,所惜者北土闲旷之地,土旷人稀,毎遇灾时,蝗阵如云,荒田如海,集合佃众犹如晨星,毕力讨除百不及一,徒有伤心惨目而已。昔年,蝗至常州,数日而尽,虽縁官勤亦因民众以此思之,乃愈见均民之不可已也。

陈龙正曰:蝗可和野菜煮食。见于《范仲淹疏》又曝亁可代鰕米,尽力捕之既除害又佐食,何惮不为,然西北,人肯食,东南,人不肯食,亦以水区被蝗时少,不习见闻故耳。崇祯辛巳,嘉湖旱蝗,鄊民捕蝗饲鸭,鸭极易肥大,又山中人畜猪不能买食,试以蝗饲之,其猪初重二十斤,旬日肥大至五十余斤,可见世间物性,宜于鸟兽食者,人食之未必宜。若人可食者,鸟兽无反不可食之理。蝗可供猪鸭无怪也,推之恐不止此,特表而出之。

陈芳生曰:蝗未作,修徳以弭之,蝗既作,必捕杀,以殄之。虽为事不同而道则无二,疽已发于背,而进以调元气之说,曰吾何事乎。刀针吾知,元气未及调,而毒已内攻心肺矣。倪若水卢懐慎所见,殆调元气于疽发之际者,与大约鄙劣惰懦之夫,视生民之生,国家之存亡,都无与于已,而惟恐我之稍拂,乎鬼则祸将立至,使朝廷下一令曰:蝗初作守。令捕不尽,致为民害。夺其职,没入其家以备赈。则畏祸之念更切于谄鬼,而蝗可立尽。淳熙之勅似犹未严也,盖天下之祸易于漫衍者,必于初发治之,则为力易而所害不大。而鄙夫非祸将切身,必不肯竭力以从事。故愚谓:捕蝗之令必严其法,以督之。盖亦一家哭不如一路哭之,意且古良吏,蝗毎不入其境。今有事于捕,已可愧矣。捕之而复不力,则良心已无,虽严罚岂为过耶。

势开头的成语

势不可当 当:抵挡。形容来势十分迅猛,不能抵挡。

势不可挡 来势迅猛,不可抵挡。

势不可遏 犹势不可当。形容来势十分迅猛,不能抵挡。

势不两存 指敌对的事物不能同时并存。

势不两立 两立:双方并立。指敌对的双方不能同时存在。比喻矛盾不可调和。

势成骑虎 骑在老虎背上,要下来不能下来。比喻事情中途遇到困难,但迫于形势,想停止也停止不了。

势孤力薄 势力孤单,力量薄弱。指人少马微,不足以抗拒困境。

势合形离 势:形状;形:形体。形体各自独立,结构完整不分。

势均力敌 均:平;敌:相当。双方力量相等,不分高低。

势钧力敌 双方力量相等,不分高低。同“势均力敌”。

势倾朝野 形容权势极大,压倒一切人。

势倾天下 形容权势极大,压倒一切人。

势穷力蹙 形势窘迫,力量衰竭。同“势穷力屈”。

势穷力竭 大势已去,力量用尽。指惨败后的困难处境。

势穷力屈 形势窘迫,力量衰竭。

势如劈竹 比喻节节胜利,毫无阻碍。见“势如破竹”。

势如破竹 势:气势,威力。形势就象劈竹子,头上几节破开以后,下面各节顺着刀势就分开了。比喻节节胜利,毫无阻碍。

势如水火 形容双方就像水火一样互相对立,不能相容。

势若脱兔 势:攻势。脱:脱逃。对敌人攻击的速度极快,就像脱逃的兔子奔跑那样。

势焰熏天 形容势力大,气焰高,很可怕。

势在必行 行:做。从事情发展的趋势看,必须采取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