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子宋染指于鼎,公子宋与子家将见

tamoadmin 成语口诀 2024-06-22 0
  1. 春秋时的著名“吃货”是谁,最后却因贪吃害死了自己?
  2. 公子宋是因为郑王不让他喝“王八汤”,才一怒之下把他杀了的吗?
  3. 美事何须“染指”
  4. 食指大动的典故
  5. 史上10位最著名资深吃货 看完你还敢自称吃货吗?

金庸***里的洪七公,因为嘴馋,耽误了一件要事,一发狠把右手食指给砍了下来。不过,嘴馋的毛病似乎也没有改掉,连皇宫里的御菜也敢偷。

历史上还真有一位仁兄,因为食指大动,嘴馋了一下,而砍了……一位君王的头。他叫公子宋,是春秋时期郑国的执政大臣。他比洪七公更厉害的是,他的食指有超凡功能,不用看到、闻到美食,只要预感到美食就会动起来。

郑国是春秋时期的一个诸侯国,和周天子是亲戚关系,也是最早不服从周天子的诸侯。郑国虽然地盘不大,但很有志气。郑庄公是春秋小霸,是五大霸主崛起之前,数得上的一号人物。

公子宋染指于鼎,公子宋与子家将见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郑国有十万兵力,号称千乘之国,曾经打败过晋、楚联军。但郑庄公的子孙都不争气,一代不如一代,国势越来越弱,不得不让出了霸主之位。到了战国初期,郑国被韩国所灭,立国432年,国都是现代的新郑。

由于郑国的称霸历史和心态,使其与周边各国关系都不怎么好。为了自保,郑国交好楚国,将其引为强援,防止几大霸主来占他便宜。公元前605年,郑灵公登基。为了表示祝贺,楚国送来一支鼋,和甲鱼差不多,而且是体型最大的一种。

据称,最大的鼋体重可达100公斤,身长1米以上。既然是楚王的礼物,想来个头绝对不会小了。现在这种鼋已经是珍稀动物,极少能见到了。郑国处于现在河南省的中部,大概以前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大的鼋。

郑灵公决定用大鼎煮甲鱼汤吃,并召集群臣一起分享。怪不得商周的铜鼎都那么大个,只要往地上一放,架起柴禾直接就可以煮食物,比铁锅方便多了。

两位执政大臣公子宋和公子归生,正好来找郑灵公。半路上,公子宋突然食指一动,他乐了,说每次食指动,便即将有美食入口。公子归生不信,跟他打起赌来。

等到了宫殿中,果然看到一鼎的甲鱼汤,闻着扑鼻的香味,公子宋大为高兴,对公子归生说,自己的食指没错吧。郑灵公听到了他们的赌约,便让手下先分给其他大臣。等到最后轮到他们俩时,只剩下了一碗汤。

郑灵公把最后一碗汤递给公子归生,等他喝完,然后对公子宋说,你的食指不灵啊,这不没喝到美味的甲鱼汤啊。公子宋也不是省油的灯,伸出食指,在郑灵公的甲鱼汤里,搅拌了几下,再放在嘴里吸干净,回答说,我的食指还是很灵的。说完,公子宋转身离去。

郑灵公惊呆了,还能这么玩啊。论辈份,公子宋是郑灵公的叔叔,但郑灵公是君王,公子宋这也太无礼了。郑灵公十分生气,起了杀心。公子归生领着大臣们好不容易才劝说郑灵公不要生气。

没想到,公子宋比他更生气,公子归生找他去向郑灵公道歉,公子宋不但不肯,还对公子归生说,郑灵公戏弄自己,不把我们放在眼里,我们要杀掉郑灵公,不然早晚遭殃。

公子宋和公子归生想立公子去弃为新的郑王,但去弃坚决不肯,他认为自己德行不足,应该按长幼次序即位。于是,公子坚继承了君王之位。

接下来的事更奇怪,按说公子宋是主谋,反而被释放,公子归生却被灭了族。理由是,他身为执政,受人鼓动,明知弑君而协从。他的官职更大,责任也就越重。就这样,公子归生全家糊里糊涂倒了霉。

从此以后,中国语文里多了两个词,一个是食指大动,另一个是染指于鼎。前一个好理解,后一个用来形容占有了不该拥有的利益。也有文献称,王八汤是盛在小鼎里面端出来的,所以才有了染指于鼎的说法。

春秋时的著名“吃货”是谁,最后却因贪吃害死了自己?

人物生平

郑穆公二十二年(公元前606年)十月,郑穆公去世,公子夷即位,是为郑灵公。

郑灵公元年(公元前605年)春天,楚国人向郑灵公进献一只鼋。正巧公子宋(字子公)与公子归生(字子家)将要朝见郑灵公,公子宋食指大动,对公子归生说:“之前我食指大动,必尝特殊的美食”。等到二人觐见郑灵公,看见厨师正解割大鼋,便相视而笑。郑灵公问他们是怎么回事,公子归生据实回答。鼋羹煮好后,郑灵公召来公子宋,却没有赐食鼋羹。公子宋大怒,不顾一切地将食指伸入鼎中蘸食鼋羹后拂袖而去。郑灵公暴跳如雷,声称非杀掉公子宋不可。公子宋回家后也怒气难消,又听说郑灵公要杀他,便胁迫公子归生先杀死郑灵公。后人将此事浓缩为成语“染指于鼎”比喻沾取非分的利益。

史籍记载

《左传·宣公四年》

《史记·卷四十二·郑世家第十二》

家庭成员 父亲

郑穆公

兄弟

郑襄公,郑灵公弟(一说郑灵公兄)。

公子去疾,字子良,郑襄公弟。

公子喜,字子罕,郑襄公弟。

公子,字子驷,郑襄公弟。

公子发,字子国,郑襄公弟。

公子嘉,字子孔,郑襄公弟。

公子偃,字子游,郑襄公弟。

公子舒,字子印,郑襄公弟。

字子丰,郑襄公弟。

字子羽,郑襄公弟。

字子然,郑襄公弟。

公子志,士子孔,郑襄公弟。

公子宋是因为郑王不让他喝“王八汤”,才一怒之下把他杀了的吗?

春秋时期最有名的吃货正是春秋五霸之一的齐桓公。

话说齐桓公有一个厨子名叫易牙,此人擅长烹饪美食,做的菜非常好吃,深受齐桓公的喜爱。

有一次齐桓公对易牙说:“寡人尝遍天下美味,唯独未食人肉,倒为憾事。”易牙听后,把自己4岁的孩子杀了,用他的肉做成了肉汤,献给了齐桓公。齐桓公尝过之后,赞不绝口,便问这是什么肉,易牙说出了事实,虽然齐桓公心里感到不舒服,但是还是为易牙的忠心所感动,对他更加宠爱。

管仲听说此事之后,认为易牙只是一个小人,临死之时,管仲劝齐桓公疏远易牙,齐桓公表面答应,但是事后又将易牙召回身边,荣宠备至。不久之后,齐桓公一病不起,易牙拥立公子无亏,齐国发生内战,最终齐桓公也被活活饿死在宫中,实在令人感到悲哀。

美事何须“染指”

公子宋因为没喝到一碗王八汤就造反的事情确实是真的。这是中国唯一一个因为吃而谋反的事例。

事情发生在春秋战国时期的郑国。有一次,楚国人捞上来一只巨大的甲鱼,进贡给郑灵公。郑灵公手下有两个大夫,一个是公子宋,一个是公子归生。那天公子归生看到公子宋的右手食指不停地抖动,就问公子宋是怎么回事儿。公子宋得意地说:“每次我的这根手指一抖,就说明快又有好吃的了。”公子归生和众大臣都不相信。没过多久果然传来郑灵公晚上要请满朝文武喝王八汤的消息。大臣们啧啧称奇。

郑灵公知道了这件事儿,觉得公子宋抢了自己国君的风头,决定好好出出公子宋的丑。宴会上,郑灵公故意让厨师少做了一份汤。盛汤的时候又叫小太监按官职从低到高的顺序盛。这样官职最高的公子宋和公子归生最后才能分到。等到王八汤只剩最后一碗的时候。郑灵公***装很为难地想了想说:“给公子归生吧”。

公子宋那叫一尴尬,郑灵公还说便宜话:“看来你的食指大动也不管用啊。”公子宋火了,起身走到郑灵公面前,用食指蘸了一下郑灵公的那碗汤,嘬了嘬手指,说:“味道不错,看来我的食指还是灵的。”郑灵公看公子宋竟然这样无理,气坏了,要杀了公子宋,被左右拦住了。

公子归生劝公子宋跟郑灵公道歉,但是公子宋拒绝道歉,郑灵公更是怒不可遏。公子宋一看,国君早晚会杀了自己,不如先下手为强。于是公子宋发动***,杀死了郑灵公。郑灵公竟然因为区区一碗王八汤丢了命,成了千古丑闻。

食指大动的典故

美事何须“染指”

“染指”这个词在商业或者一些体育报道中,经常见到有人滥用或者误用,比如,“四名选手中,除张怡宁外,都未曾染指过世锦赛的单项冠军”,就是典型的误用。

“染指”一词,出于《左传·宣公四年》:“楚人献鼋于郑灵公,公子宋(即宋子公)与子家将见,子公之食指动,以示子家,曰:‘他日我如此,必尝异味。’……及食大夫鼋,召子公而弗与也。子公怒,染指于鼎,尝之而出。”“鼋”即绿团鱼,一种鳖科爬行动物;另一解释为蜥蜴。子公以“食指动”来向子家表示鼋的美味,但当大家都在享用这种美味时,公子宋的桌案上什么也没有,这让公子宋很是生气,便走到大鼎面前,伸出指头往里蘸了下,尝了尝味道,就大摇大摆地走了。这就是“染指”的来源,后以“染指”来比喻牟取不应得的利益,分取非分利益,带有明显的贬否之意。

而在例子中,“染指”带有“夺取”的意思,而“染指”本身却是个贬义词。这里贬词褒用,感 *** 彩上出现“倒挂”现象,未免会贻笑大方。只有在“求非分之得”这个意思上,用“染指”才是最适合的,比如“某某跨国公司企图以倾销来染指市场”。

史上10位最著名资深吃货 看完你还敢自称吃货吗?

食指大动典故

有一天早晨,公子宋和公子家一起去朝见郑灵公。突然,公子宋的食指跃跃跳动起来,公子家觉得很奇怪,公子宋说:“每次我的食指跳动,那天必有异味可尝;像前次我出使晋国,尝了石花鱼的鲜味;后来出使楚国,又尝到了天鹅的美味,不知道今天又能尝到什么好吃的东西?”两人进了朝门时,就听说楚人送来了一只大鼋,灵公命人烹煮,准备和朝内的大夫们一起尝尝。公子宋及公子家听了,不禁相视而笑。“你们今天为什么这么高兴呢?”灵公问。公子家的把公子宋食指跳动的情形说了一次;灵公听了,笑了笑说:“这能不能灵验,***还操在我的手里呢!”于是命令鼋羹改由下席分到上席来。当鼋羹分发到公子宋的时候,正好分完了,灵公大笑着说:“你的食指还灵验吗?”公子宋走到灵公的座前,伸手在他的碗里取了一块鼋肉吃,说道:“我已经尝过鼋味,谁说不灵呢?”

这故事记载在左传里,后人便将它引申为“食指大动”这一句成语,用来形容有意外口腹的征兆。

你知道北京四环内所有好吃餐厅?你熟练掌握牛排与红酒的搭配方法?你专注写吃100年?你游历四方,吃遍全国?得了吧!看看这些食客,你还敢自称资深吃货么?

10. 公子宋:食指大动继而染指于鼎

话说这个春秋郑国的公子姬宋有一个羡煞一众吃货的特异功能,那就是每每食指乱动的时候,一准过一会儿就能吃到好吃的。

有一天,公子宋跟公子归生两个人去觐见郑王,刚走到殿门口,公子宋的预兆就来了,食指大动。公子宋就跟公子归生说:你看着,一会儿咱就有好吃的吃了。进殿一看,果真郑王正炖王八汤呢,俩人相视一笑。郑王一看,好端端你俩这是乐啥呢?公子宋把食指大动的事一说,郑王这么一听,俩人就杠上了。郑王说:你不是特异功能吗?我就不给你,就不给你!你这特异功能它不灵。公子宋一看,大王你不是故意整我吗?我非要吃,非要吃!就用手指沾了汤吃了,扬长而去。

回去公子宋一想,我这是作死的节奏啊!大王不打死我才怪呢,于是先下手为强,把郑王给杀了。食指大动和染指于鼎两个成语皆出于此。各位看官,我听说过见色起意,为财起意,为口吃的也能把国君杀了,公子宋还真是天下第一人啊!又长知识了。

9. 张翰:休说鲈鱼堪脍,尽西风,季鹰归未

《晋书》记载翰因见秋风起,乃思吴中菰菜、莼羹、鲈鱼脍,曰:人生贵得适志,何能羁宦数千里以要名爵乎!遂命驾而归。

这就是辛弃疾休说鲈鱼堪脍,尽西风,季鹰归未”里的季鹰本尊啦。当时季鹰的官位是大司马东曹掾,也就是齐王司马炯的属官,虽然官职不高,但好歹也是个官。当时他在一年秋天,见秋风起,一时嘴馋,想起家乡现在正是吃鲈鱼脍的时候,于是官也不做就回家吃菜去了。吃货眼里,果真美食才是第一要事啊!

哦哦,我知道有人要说:人家这是表达归隐情怀,鲈鱼什么的只是借口而已啊!同样是归隐,为啥陶渊明就是田园将芜胡不归,李密辞官也是说:母、孙二人,更相为命,是以区区不能废远。哎,张翰果真还是吃货,归隐的借口都如此特别,怎么说他才好嘛。

8. 乾隆皇帝:龙井炒虾仁

我们知道,乾隆皇帝是出了名的喜欢微服私访的皇上,既然皇上大老远地体察民情,又怎能不随便游山玩水一番呢?虽然贵为天子,毕竟也是肉长的,旅游也不过就是逛吃逛吃。因此,乾隆所访之处,基本也就被他吃了个遍,跟乾隆有关的美食故事不胜枚举。像什么乾隆和鲫鱼汤啊,乾隆和松鼠桂鱼啊,乾隆和鱼头豆腐啊,各位有兴趣可以研究研究,我讲出来恐怕要出本书了。

要说做个有权有钱有威严的吃货真是好,不光能给菜起起名,资助个餐馆,提个牌匾什么的,无意间还可能促成个新菜,比如龙井炒虾仁。

传说,一次乾隆下江南游杭州,身着便服,遨游西湖。当他来到龙井茶乡时,忽降大雨,只得就近在一位村姑家避雨。村姑好客,让座泡茶。茶是新***的龙井,用炭火烧制的山泉所沏,香馥味醇。乾隆吃货性子一下就犯了,心里打着小算盘:啊呀,这茶能带回去喝就好了,可是刚喝了人家茶还要要,这不合适啊!我要说我是皇上她肯定给,可是刚出来微服私访就暴露身份更不合适啊!(喂喂!皇上为啥你就没想到买点呢?身上到底有没有银子啊!)于是吃货乾隆就趁村姑不注意,抓了一把,藏于便服内的龙袍里了。

待雨过天晴告别村姑,继续游山玩水,玩着玩着肚子饿了,就在西湖边一家小酒肆点了几个菜,其中一个是炒虾仁。点好菜后乾隆忽然一拍大腿:哎呦喂!我这还有龙井茶叶呢。“来来来,小二,帮我泡个茶。”说着就撩起便服取茶。小二一看:妈呀!这里面不是龙袍?接过茶赶紧进厨房面告掌勺的。掌勺的正炒虾仁,一听圣上驾到,阵脚都乱了,竟将小二拿进来的龙井茶叶当葱段撒在炒好的虾仁中。

乾隆皇帝 龙井炒虾仁

谁知这盘菜比平常更清香扑鼻,鲜嫩可口,再看盘中之菜,龙井翠绿欲滴,虾仁 *** 晶莹。乾隆连声称赞“好菜!好菜!” 从此这盘忙中出错的菜,经数代烹调高手不断总结完善,正式定名为龙井虾仁,成为闻名遐迩的美馔佳肴。这就是龙井虾仁的故事。不管有的没的,很多菜都喜欢把乾隆当作自己的代言人,乾隆还真是影响力最大的吃货之一啊。

7. 苏东坡:东坡肘子

苏东坡也是一个吃遍大江南北的吃货。不过乾隆游山玩水是自发的,苏东坡游山玩水可是被迫的。苏东坡在《自题金山画像》中写道:心似已灰之木,身如不系之舟。问汝平生功业,黄州惠州儋州。

你看看,苏轼一生被发配到这么多地方,吃的地方美食大概也不少。苏东坡不仅会吃,而且会发明菜,还会写菜。据说以“东坡”命名的菜有60多种。最著名的恐怕是东坡肘子了。苏东坡还为其作诗一首

净洗锅,少著水,柴头罨烟焰不起。待他自熟莫催他,火侯足时他自美。黄州好猪肉,价贱如泥土。贵者不肯吃,贫者不解煮,早晨起来打两碗,饱得自家君莫管。如此有才气的吃货,虽说人生是坎坷了点,但也不影响他热爱美食之心,可谓文学和美食界的双瑰宝。苏东坡真是咱们吃货的骄傲。

6. 梁实秋:吃在故乡、吃在四方、吃东道西

苏轼只是写了几首诗谈吃,这个人就更厉害了,他可是写了一整本书谈吃啊!《雅舍谈吃》是梁实秋专门谈吃的一本文集,其中分吃在故乡、吃在四方、吃东道西三部分。其中讲了烧鸭、酱菜、水晶虾饼、汤包、核桃酪拌鸭掌、鱼丸、腊肉,等等各种美食。温馨提示:深夜慎读!

不仅如此!人家的太太季淑还是厨艺高手有没有!在上世纪30年代初,梁实秋在山东大学任教时,梁家常常请家宴,而这些全由梁太太掌勺。有一次,臧克家到闻一多的办公室去,看到梁先生的一张小纸条放在桌子上,上面写道:一多,下课后到我家吃水饺。其实岂止水饺,梁家冬日还烤肉待客。季淑烹制的红烧牛尾更是一绝,常常博得满堂喝彩。而盛夏时则以凉拌海参招待友朋。作为吃货,得爱人如此真是三生有幸。

汪曾祺

5. 汪曾祺:苦瓜是瓜吗?

众多吃货里,我最待见汪曾祺,他写的文章都特别“好吃”。最重要的是人家的吃货文都选入课本了,是不是很厉害?谁说没学过《黄油烙饼》《端午的鸭蛋》?来来来,咱们来谈谈你初中怎么学的语文?

而且汪曾祺是个乐天派,被打去劳动改造的时候还乐呵呵地给土豆画秀象、帮葡萄记日记。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学过《葡萄月令》,似乎又是一篇收录在课本里的跟吃有关的文章。不过这篇更专注于写养葡萄的过程啦,咱们汪老不仅会吃还会养,简直棒棒的!

汪老不仅是乐天吃货,还是学究吃货,比如在《吃食和文学》中的《苦瓜是瓜吗》一篇中汪老追溯苦瓜的历史,探究人对苦瓜的喜恶,讲北京人怎么由不接受苦瓜到接受,最后还升华到文学创作问题:

不要对自己没有看惯的作品轻易地否定、排斥,一个作品算是现实主义的也可以,算是现代主义的也可以,只要它真是一个作品。作品就是作品。正如苦瓜,说它是瓜也行,说它是葫芦也行,只要它是可吃的。受教了,受教了,从吃谈到文学创作,不愧为吃货界的大家。

4. 兰陵笑笑生:《》里的食色性

读《》真可称得上是一件各取所需的事情,读《》而生怜悯心者,菩萨也;生畏惧心者,君子也;生欢喜心者,小人也;生效法心者,乃禽兽耳。嗯,像咱们吃货,还是看看里面琳琅满目的吃的好了。

所谓食色性也,《》里“食”比“色”反而写得更勾魂啊。干蒸劈晒鸡、油炸烧骨、凤髓、烧脏肉酿肠儿、黄炒的银鱼、银苗豆芽菜、春不老炒冬笋、黄芽韭和海垫、馅饼、玫瑰饼、果馅椒盐金饼、丁皮饼、糖薄脆、白糖万寿糕、果馅寿字雪花糕、玫瑰元宵饼、香茶桂花饼、玫瑰八仙糕。据说里面一共提到100多种菜,而且居然都有菜名。能记住如此多菜名,不是吃货就是说相声的。哇!如果说作者不是吃货我都不信呐。

3. 李渔:素食主义吃货。

李渔不仅享受饮食之美,还遵循饮食之道。李渔《闲情偶寄》中的“饮馔部”,就是他讲求饮食之道的专著。于饮食中悟道,于一箪一箸中寻求恬淡自然。李渔可称作吃货中的道家。

声音之道,丝不如竹,竹不如肉,为其渐近自然。吾谓饮食之道,脍不如肉,肉不如蔬,亦以其渐近自然也。草衣木食,上古之风,人能疏远肥腻,食蔬蕨而甘之,腹中菜园,不使羊来踏破,是犹作羲皇之民,鼓唐虞之腹,与崇尚古玩同一致也。所怪于世者,弃美名不居,而故异端其说,谓佛法如是,是则谬矣。吾辑《饮馔》一卷,后肉食而首蔬菜,一以崇俭,一以复古;至重宰割而惜生命,又其念兹在兹,而不忍或忘者矣。

这是李渔在饮馔部开篇的一段。大家也看到了,李渔是个素食主义吃货。嗯,下次想吃菜了就去读《闲情偶寄》。

2. 金圣叹:花生米与豆干同嚼,大有核桃之滋味

金圣叹他老人家真是太会吃了,最让人哭笑不得的是上了刑场还没丢吃货本质。

金圣叹身陷囹圄将被斩首,他看自己时日不多,便叫来狱卒说:你过来,我有要事相告!狱卒一听***有要事相告?怎么着也是传世宝物的秘密或是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吧?快快快!笔墨伺候!这金圣叹,趴在狱卒耳朵边指着狱卒给的饭菜说:花生米与豆干同嚼,大有核桃之滋味。得此一技传矣,死而无憾也!

***!你还能再吃货点吗!人家狱卒墨都磨好了,您就给人家听这个!不过***也真是太会吃了,都快死了还在这研究吃的。不过花生米跟豆腐干同吃到底有没有核桃滋味,奴家还没试过呢。

 1. 袁枚:吃货+烹饪专家

袁枚更是不用说,《随园食单》完全就是清代日常饮食菜谱大全。会做饭的吃货最可爱,更何况袁枚还是烹饪专家。

《随园食单》这本书不但详细描述了326种南北菜肴饭点,而且还介绍了种种烹饪技巧。从选材到品尝,美食的酝酿到诞生的各个环节在这本书中都有涉及,简直不能再全。而更有趣的是,袁枚还把某菜什么做法,出自何家都写得清清楚楚,手残的吃货们可以欢呼了,因为这本食单简单易学,普通人都可以学习。

不得不提的是《随园食单》还是公认的提高烹饪技术、研究传统菜点以及烹制方法的指导性史籍。自问世以来,这部书长期被厨者奉为经典,英、法、日等大语种均有译本。热爱美食,影响厨界,吃货界最高修养者非他莫属。《随园食单》也是吃货提高自我修养的必备单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