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理力争是褒义词吗-力理据争与据理力争
1.妈说:我白养你了!
2.《西厢记》大体内容
3.模拟法庭观后感
妈说:我白养你了!
11点,起身准备洗澡睡觉。
收到了好友L的微信(语音),她哭哭啼啼,说刚和妈妈吵了一架,关系再也和好不了了。
起因有些荒诞,她吃西瓜,她妈妈数落她胖,于是L从最开始的强颜欢笑,到中间的据理力争,到最后咆哮如雷,然后结局却是两败俱伤。
L带着抽泣声跟我说,不惯我,老是数落我,从来都没有称赞,只有不满意,到最后,她说'我白养了你26年!'那一刻,我不再说话了,因为已经毫无意义。
其实从L的身上我依稀能看见自己的影子,这也是她知道我会理解她,无力诉说时朝我伸出了橄榄枝。
两个女人,而且还是这样微妙关系拉扯在一起的女人,却会在同一屋檐下发生无数次狗血的吵架剧情,是真的。
我和母亲也会这样,当我们在争吵时,她先是就事论事,到最后发现自己没有理据,说不过我时,绝对会搬出那句直接可以谋杀骨肉亲情的话----“我白养你了,你这个白眼狼!”
那一刻,我也深知,再也没有谈下去的必要了,内心极度痛苦。
有人问:世界上门槛最低的职业是什么?
其实是“为人父母”,它不需要实习,不需要讨好老板,不需要团结同事,不需要撰写总结报告,却永不下岗,只是不一样的是,他们的薪水不一。
她只要说一句,“我养了你”!
顿时,再多的言辞狡辩,再充分的论据观点,都无法奏效,身为儿女只会输的一败涂地。
有一种母亲,她的言辞就是“圣旨”,她的唠叨都是“为你好”,她的一生都是“为你操心”,越说越多,你越听越厌恶,你会觉得,仿佛当初是你逼着喊着躲在她子宫里喊:“我要出来!”
别忘了,女人生养了子女,这本身就是出于你自己的心甘情愿,而孩子来到这个世界纯属偶然。
并且,孩子不是你的“玩物”,她是独立有思想的个体,不可以“呼之则来挥之则去”,更不是“奴役”,必须一味顺从,否则就是大大大不敬!
我也是一个极度怕我妈的人,她的强势,她的聒噪,她心理的缺陷经常使我如鲠在喉,心生疲惫。
尽管上学时期是优等生,但是从来不敢在上课期间向老师提出“上厕所”的意见,这个习惯一直保存到大学。
我妈说的话,基本上言听计从,有时实在观点相悖,稍作反驳,也会被批得遍体鳞伤,所以再不敢与她争。
工作之后,有几次心生厌倦,流露出辞职的想法。晚上做梦,梦到自己竟然大胆地跟领导争论,说出了自己一直不敢说的话,但是就算在梦境里,内心还一直积压着一股莫名的害怕--我妈的怒发冲冠。
日本作家伊坂幸太郎曾说过,一想到人类居然不用经过考试就能为人父母,真是太可怕的事。
其实,这句话再具体一点是,在原生家庭中没有被看见过、被重视过、被正确地爱过的孩子,会继续在新生家庭中延续。
随着人生阅历的逐渐丰富,孩子的出生成长,新家庭的建设和维系,我才顿悟,一直以来,由于母亲的强势,已然把我逼到了墙角,于是在自己的小家庭里,我开始扮演了她曾经的角色,而受惊恐的是我的孩子和另一半。
索性,全是男人。
所以大多数时候都依着我,让着我。
而我却依然会在孩子嫌弃我不是好妈妈的时候怒斥:白养你了!
我的心被深深扎住了,曾经厌恶的一切竟然毫无保留的全盘复制在了我的身上。
特别,特别想砍掉这尖尖的“刺”,不让自己的孩子饱受我的成长历程中所背负的煎熬与无力。
深深地对L表示理解和同情,因为同道中人。
当我对儿子说出那句揪心的话时,我自己也是痛苦的,也心生厌恶。
也想改,尽管很难,但是还是要去尝试。
碰到矛盾冲突时,尽可能的先理清根源,控制情绪,多冷静分析,坚决就事论事,不扯过往,不谈养育,心平气和地接受孩子的想法和意见。
这种改变其实是非常困难的。心理学上说一个人过了30岁,要想改变性格绝对是难上加难了。
但依然不能轻言放弃,毕竟孩子的人生才刚刚开始。
多听孩子的真实想法,多与他沟通,多从他表面的反应去深追实质,是不是在哪一刻,哪一次,与自己曾经遭遇的情况类似。
然后适当分析之后,认真处理,改变方式,用更好的态度和言语去解决,去弱化矛盾,最终达成共识。
最后我给L出了一个主意,跟父亲诉说自己的真实想法,然后让他出面做第三方进行协调,应该会更好一些,对于僵持不下的两个女人也会是最合适的不伤自尊的做法。
L回我:“好吧。我爸也可怜的。”
唉,原生家庭里的都是受害者。
《西厢记》大体内容
故事梗概
在山西普救寺借宿的书生张珙,偶遇扶柩回乡在寺中西厢借住的原崔相国的女儿崔莺莺,由于互相吟诗而产生爱慕。一次强盗孙飞虎带手下慕名围寺,要强抢崔莺莺,莺莺的母亲老夫人宣称谁能救他女儿就将女儿许配他,张生向他一位故旧“白马将军”蒲州杜太守写了一封求救信,由一位僧人突出包围送出,杜太守发兵解围。过后老夫人因门第不当悔婚,只让莺莺拜张生为义兄以谢搭救。张生在悲恸之下一病不起,莺莺也大为伤痛,后来在莺莺的丫鬟红娘的帮助下,两人暗通书信,最后私情被老夫人发现,便欲马上将莺莺嫁给一名贵族公子,但由于红娘据理力争,无可奈何之下,老夫人命令张生上京赶考,如能蟾宫折桂成为状元便真的把莺莺许配与他,於是张生便努力攻书,考中并回来迎娶莺莺,有情人终成眷属。
模拟法庭观后感
模拟法庭观后感 (一)
2013年10月30号,石家庄学院组织我们国培老师到石家庄政法学院开展了“模拟法庭”观摩的活动。
走进教室,就看到威严的国徽挂在墙面的正中,法台及讼诉参与人的各种桌椅均错落有致的摆放整齐,立刻给人以冷峻、严肃的感觉。我们观摩的老师安静的坐在各自的位子上,期待着本次活动的开始。
这时我们的培训班主任老师说:“今天请大家来的目的是观摩一场别开生面的刑事庭牢活动,模拟对象都是石家庄政法学院的同学们,老师们要认真的观摩。”
“现在开庭,宣布法庭纪律”,随着“书记员”的话音落下,模拟庭审拉开帷幕。本次模拟案件是一起故意**案,被告人系一女性,被检察院指控有罪,种种证据并不能相互印证,且证明事实不清,证据没有形成锁链,无法充分证实被告人故意**的罪名,故此被告人无罪。依据这些材料同学们流利的进行着庭审的流程,从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尊重各辩护人的各种要求,请公诉人当庭出示证据并质证,到公诉人收表公诉意见,辩护人收表辩护意见,被告人的最后陈述,再到结合本案,收表看法和宣判,都在有条不紊中结束了。整个过程既严肃紧张,又轻松活跃。观摩的老师和同学们都为他们精彩的模拟表演而鼓掌。
虽然这只是政法学院同学们自己演绎的一段,并不是真实现实的,它也不是专业娴熟的,但它确也是真实、诚恳的模拟现场,真实的人物刻化,真实的语言,真实的内心表露。
这次模拟法庭观摩活动开展的非常好,对我触动很深,身临其境的感受到法律的尊严,法庭威严的氛围,作为一名老师,一定要树立法律观念,自觉学法,懂法,守法,依法维护国家的利益,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依法规范自身的行为。并在今后的教学中,要渗透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让学生成长为一名学法,懂法,守法,护法的好公民,为依法治国略顺利实施做出自己的贡献。
模拟法庭观后感 (二)
2012年4月10日早晨的律师公证课上,我班积极参加组织的学生模拟法庭活动在教学楼三楼阶梯教室顺利举行。虽然本人不是参加出庭的人员,稍许有些遗憾,但对于这场由本班同学精心准备饰演的庭审还是充满积极性的!法官、原告、被告、辩护律师、法警等都与法院正式开庭无二样。为了这次开庭,我知道他们付出了很多,牺牲了很多课余时间,看到他们忙碌的背影,我内心顿感敬畏。经民事诉讼法老师协助,同学们多方查找,最终确定了——戴乌云诉殷勤房屋租赁合同一案为模仿的案例。
演出的时间到了,同学们走进模拟法庭,就像真的走上法庭一样,每个同学表露出的神态都非常严肃、庄重、非常投入。从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开始,到审判长宣读审判结果,所有参加表演的同学无一出现差错。现场气氛紧张激烈,案件陈述环环相扣,双方辩护依理据争,我那颗期待的心也随之而有起有落,从低谷到巅峰。那样的氛围、那样的场面、那样的气势叫人觉着肃然起敬。那刻的我犹如身临其境于一场庭审中。整个过程既严肃紧张,又轻松活跃。同学们也为参演人员的精彩表演而鼓掌,虽然这只是同学们自己演绎的一段,它并不是真实现实的,它也不是专业娴熟的,但它确也是真实、诚恳的,真实的模拟现场,真实的人物刻化,真实的语言,真实的内心表露,都诚恳地反映出同学们对待这次模拟法庭的态度,其他观看的同学也非常细致,谨慎的听取他们的对话,言行,并不时提出意见、建议。大家还是认为受益匪浅,亲身体验的感受超脱了课本的范围,各种角色,(m.taiks.com)被同学们表演得活灵活现,把各类人物形象刻化得淋漓尽致。
不过瑕瑜互见,活动中也存在和暴露了一些问题和不足。1、书记员细节上没有把握好,在开始时没有面向审判长。2、代理人没有具体阐明代理权限。3、原被告双方在没有得到审判长的同意下擅自发言。4、判决书没有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就判决,等等。还有最明显的一点就是同学参与庭审过程中的态度,大部分同学都是照本宣读,其中辩护人最要注意这一点,模拟法庭辩论注重技能训练和职业素养,强调逻辑结构严密、法律知识丰富、法律思维睿智,依靠“以理服人”,我觉得饰演辩护人角色应该脱稿据理力争。还有一点就是在模拟法庭辩论中,当事人在陈述时的语气、手势和眼神都应该有讲究,过于自由散漫不是法律人的风格,少数同学有点像在演小品的感觉,缺少法律人应有的严肃感。当事人也应当心平气和地娓娓道来,轻重缓急,抑扬顿挫,不需要咄咄逼人,更不需要把对方的每一个观点都驳倒,关键在于自己是否有理有据,抓住对方漏洞给予致命一击,毕竟“事实胜于雄辩”。模拟法庭辩论和辩论赛的辩论还是有很多不同的,更多的是严肃庄重。
这次模拟法庭达到了预想的效果。1、现场旁听的学生感受了法庭的气氛和审判程序,增加了同学们的法庭常识。2、模拟法庭现场庄严、正义的氛围,吸引了众多观看的同学,使得上座率百分之百,其间无一同学走动或离场。同学们的精彩表演也赢得全场同学多次阵阵掌声。3、班级对此次活动进行的大量的宣传,除使用海报等基本宣传手段外,还特别请来了应添付老师、梁晓峰老师和朱林老师现场观看并做点评。
通过举办这次模拟法庭,让同学在学习中认真审视自己,让自己做一名合格的法律专业的大学生,同学们通过实际表演增强了同学们的实践能力,激发了同学们的参与意识和表现欲望,增强了同学们的法律知识和法律意识以及遵守纪律的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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