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刑峻法是成语吗-严刑峻法与严格执法一样吗
1.中国法律治贪谁提出来的
2.严字的偏旁组词
3.李世民的改革措施成就了贞观之治
4.中国如果像新加坡一样采取「严刑酷法」能降低犯罪率吗?
5.诸葛亮依法治国为何失败?
6.中国是否需要严刑峻法?
中国法律治贪谁提出来的
在惩治官员贪腐方面,重典为什么会屡屡失灵呢?答案依然要从重典栖身的政治上去找。在传统的专制政治架构之下,包括重典在内的所有法律往往难以得到严格有效的实施,规避法律、选择性执法必然会成为风气,至于立法者和执法者双双知法犯法的现象更是普遍存在,而立法者和执法者的主要组成部分也都是官员,更让监管形同虚设。重典虽好,但终究奈何不了立法者和执法者对它的规避与蔑视,正所谓“徒法不足以自行”。
要想法律在治贪反腐方面有所作为,关键并不在于法律有多严厉。相反,严刑峻法犹如下药过猛,不但无益而且有害。治贪的要义在于执法本身的严厉,即依法惩罚具有必然性。
早在1764年,意大利犯罪学家贝卡里亚就指出,对于犯罪最强有力的约束力量不是刑罚的严酷性,而是刑罚的必定性。如果让人们看到他们的犯罪可能受到宽恕,或者刑罚并不一定是犯罪的必然结果,那么他们就会滋生犯罪不受处罚的幻想。而执法不严,贪污腐化并不必然受到法律的制裁,正是我国法律在惩治腐败方面效果不彰之关键。
贝卡里亚还说,法律应当是铁面无私的,每一具体案件中的执法者也应当是铁面无私的。但是立法者应当是温和的、宽大的和人道的。他们是一些明达的建筑师,使自己的大厦以自爱为基础平地而起,使普遍利益集中地体现个人利益。
斯言诚哉。与重典相比,我们更应该追求充满宽容与人道的良法。著名思想家孟德斯鸠曾指出:“如果刑法的每一种刑罚都是依据犯罪的特殊性质去规定的话,便是自由的胜利。”人类想要刑法,不是要创设刑罚,而是要限制刑罚。重典式刑法既不利于对违法犯罪者的改造,又无助于有效遏制违法犯罪的发生。
无论是历史还是现实,都雄辩地证明,试图依赖重典去治贪反腐,就像企图扯着自己的头发离开地球一样,是很不现实的。治理官员腐败,与其用重典,不如像朱列玉代表提出的那样,用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承载宽容与人道精神的良善之法。
严字的偏旁组词
一、严字的偏旁是一,组词有森严、严厉、严冬、严实、严峻、严谨、严格、尊严、威严、庄严、严寒、严肃、谨严、严酷等。
二、基本释义?
1、严密;紧密:严紧。戒严。谨严。
2、严厉;严格:庄严。威严。严办。
3、程度深;厉害:严冬。严寒。严刑。
4、指父亲:家严。
5、姓。
扩展资料一、字形演变
二、字源解说
文言版《说文解字》:严,教命急也。
白话版《说文解字》:严,教训、命令,督促紧急。字形采用“吅”作边旁。
三、相关组词
1、严律
[yán lǜ]?
指与仲夏节候相应的律管。
2、严刑
[yán xíng]?
极厉害的刑法(xíng·fa)或刑罚:~峻法。~拷打。
3、严紧
[yán jǐn]?
严格;严厉:管得~些才对。
4、威严
[wēi yán]?
有威力而又严肃的样子:神色~。~的仪仗队。
5、严实
[yán shi]?
不透水或气的;不松或不漏失的;结构坚固和牢固的。
李世民的改革措施成就了贞观之治
李世民的改革措施成就了贞观之治
第一、?安人宁国?,删削繁苛。
李世民是借助农民起义的力量而起家的,认识到老百姓的力量完全可以决定一个国君的命运。为了避免重蹈覆辙,他从贞观初年就开始注意处理好与老百姓的关系。李世民引古人的话说:?舟所以比人君,水所以比黎庶。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贞观政要?论教戒太子诸王》)?国以民为本?,民心向背乃是国家存亡的关键。为了做到?安人宁国?,必须删削繁苛,先存百姓,?安诸黎庶?,使其?各有生业?。李世民实行了?省徭赋?,?务积于人?的政策,尽量减轻人民的徭役和赋税的负担,让老百姓能生存下去。他说:?治国犹如栽树,本根不摇,则枝叶茂荣。君能清净,百姓何得不安乐乎!?(《贞观政要?政体》)只有?徭役不兴,年谷丰稔?,百姓才能安乐,国家才有安宁的基础。他从历史的教训中认识到,?徒益其奢侈?,乃是危亡之本。为此,他于贞观之初,采取一系列厉行节约、限制奢侈的措施,如停止诸方进贡珍贵异品,限制营造宫室,破除厚葬的陈规旧俗,规定葬制一律从简,如有违反,依法问罪。在他的影响下,当时有许多重臣,一般也都崇尚俭约的生活和简肃的作风。与此同时,李世民也比较体察民间疾苦,并采取一些相应的?恤民?措施。所有这些都是服务于他?安人宁国?这一治国的总的指导思想。
第二、?为官择人?,?唯才是与?。
李世民的所作所为,在这方面比历代帝王有着较突出和罕见的才华和创举。他强调?为政之要,惟在得人,用非其才,必难致治。今所任用,必须以德行、学识为本。?(《贞观政要?崇儒学》)他确实能够?拔人物则不私于党,负志业则咸尽其才。?(《旧唐书?太宗纪》)早在统一战争时,他就重视人才的搜罗,每击败一个武装集团之后,房玄龄就?先收人物,致以幕府。及其谋臣猛将,皆与之潜相申结,各尽其力?。(《旧唐书?房玄龄传》)武德四年(公元621),尚为秦王的李世民,?以海内浸平,乃开馆于宫西,延四方文学之士?,如杜如晦、房玄龄等,?并以本官兼文学馆学士,分为三番,更日直宿,供给珍膳,恩礼优厚。世民朝谒公事之暇,辄至馆中,引诸学士讨论文籍,或夜分乃寝。?(《资治通鉴》卷189,武德四年十月)。
贞观时期的文武大臣,既有早年追随他的秦府幕僚房玄龄、杜如晦、长孙无忌等,也有他的政敌李建成的旧部魏征、王 、韦挺等;既有原属各个武装集团的人物岑文本、戴胄、张玄素等,也有农民出身的将领李 、秦叔宝、程知节等;既有出身贵族的李靖等,也有出身寒微的尉迟敬德、张亮、马周、刘洎等;此外,还有出身少数民族的契 何力、阿史那社尔等。李世民对他们不讲门户,不分亲疏,不避仇嫌,不论前后,任人唯贤,只要确有才能,忠诚于唐,都能委以重任。
为了选拔人才,他还建立了一套比较完整的制度,如通过科举制度把选拔人才的权力集中到中央,以网罗人才,扩大统治基础。据史料记载,李世民?尝私幸端门,见新进士缀进而出,喜曰:?天下英雄尽入吾彀中矣故有诗云:太宗皇帝真长策,赚得英雄尽白头。?(《唐摭言?述进士上》)李世民还比较知人善任,了解臣僚的长处和弱点,能够扬长避短,使其各得其所,各尽其才。如对房玄龄、杜如晦的任用就说明这点。他?每与房玄龄谋事,必曰:?非如晦不能决。?及如晦至,卒用玄龄之策。?(《资治通鉴》卷193,贞观三年三月)因此李世民任命他俩为尚书仆射(即丞相),共掌朝政,发挥个人的长处,集中大家的智慧,使事情办得更好一点。李世民还非常重视官吏的任用,特别是地方官吏更是他经常注意的。他曾说:?朕思天下事,丙夜不安枕,永惟治人之本,莫重刺史,故录姓名于屏风,卧兴对之,得才否状,辄疏之下方,以拟废置。?(《新唐书?循吏传》)李世民还规定,凡是县令都要五品以上的中央官吏保举,而各州刺史则由皇帝亲自选拔任命。他这样做是因为他认识到:?古人云,王者须为官择人,不可造次即用。朕今行一事,则为天下所观;出一言,则为天下所听。用得正人,为善者皆劝;误用恶人,不善者竞进。赏当其劳,无功者自退;罚当其罪,为恶者戒惧。故赏罚不可轻行,用人弥须慎择。?(《贞观政要?择官》)
第三、?开直言之路?,兼听纳谏。
李世民深知,治国单靠一个人是不行的,没有忠臣贤吏辅佐,不可能求得身安国宁。因此,他重视?纳谏?、?纳贤?是历代皇帝所不及的。他非常赞同魏征?兼听则明,偏听则暗?的意见,懂得?明主思短而益善,暗主护短而永愚?(《贞观政要?求谏》)的道理。他说:?人欲自照,必须明镜;主欲知过,必藉忠臣。主若自贤,臣不匡正,欲不危败,岂可得乎??人君必须忠臣辅弼,乃得身安国宁。?(《贞观政要?求谏》)所以李世民以隋炀帝拒谏为戒,特别强调要求臣僚进谏。他曾多次说过:?朕每思之,若欲君臣长久,国无危败,君有违失,臣须极言。?
(《贞观政要?行幸》)?今天下安危,系之于朕。?然耳目股肱,寄于卿辈,即义均一体,宜协力同心,事有不妥,可极言无隐。傥君臣相疑,不能各尽肝膈,实为国之大害也。?公等但能正词直谏,裨益政教,终不以犯颜忤旨,妄有诛责。朕比来临朝断决,亦有乖于律令者。公等以为小事,遂不执言。凡大事皆起于小事,小事不论,大事又将不可救,社稷倾危,莫不由此。?(《贞观政要?政体》)李世民在贞观前期基本上能够言行一致。
在他的倡导下,贞观前期进谏和纳谏蔚然成风。如魏征谏止封禅,张玄素谏止修洛阳宫,戴胄谏设义仓,李百药等谏止裂土分封等,均被采纳。在纳贤和纳谏方面,李世民同魏征的关系堪称典型。魏征原是李建成的部下,曾建议李建成早除秦王李世民。玄武门之变后,李世民召见魏征,责问他:?汝何为离间我兄弟??魏征面无惧色,举止自若,回答说:?先太子早从征言,必无今日之祸。?李世民并未发怒治罪,却?改容礼之,引为詹事主簿?。
原因就是他?素重其才?。(《资治通鉴》卷191,武德九年六月)他曾评价魏征及他同魏征的关系说:?魏征往者实我所仇,但其尽心所事,有足嘉者。朕能擢而用之,何惭古烈?征每犯颜切谏,不许我为非,我所以重之也。?如一次魏征对李世民说:?人言陛下欲幸南山,外皆严装已毕,而竟不行,何也??唐太宗笑而答道:?初实有此心,畏卿嗔,故中缀耳。?又有一次,李世民?得佳鹞,自臂之,望见征来,匿怀中;征奏事固久不已,鹞竟怀中。?(《资治通鉴》卷193,贞观二年十月)李世民也有按捺不住的时候,一次罢朝回宫,怒气冲冲地说:?会须杀此田舍翁?。
长孙皇后问要杀谁?李世民说,杀魏征!因为他?每廷辱我?。长孙皇后退回后宫,穿上礼服再来见李世民。他惊问其故,长孙皇后说:?妾闻主明臣直;今魏征直,由陛下之明故也,妾敢不贺!?这一番恭维话,使李世民转怒为喜。(《资治通鉴》卷194,贞观六年三月)总之,李世民?自比于金?,而以魏征?为良工?。魏征也?喜逢知己之主,竭其力用?。仅贞观初年,魏征即谏奏二百余事,都被李世民所采纳。所以,李世民说:?贞观以前,从我平定天下,周旋艰险,玄龄之功无所与让。贞观之后,尽心于我,献纳忠傥,安国利人,成为今日之功业,为天下所称者,惟魏征而已。?当魏征后,李世民?亲临恸哭?,并对侍臣说:?夫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朕常保此三镜,以防己过。今魏征殂逝,遂亡一镜矣!?(《贞观政要?纳贤》)
第四、李世民非常重视法律的制定和实行。
李世民从安人宁国的需要出发,在立法方面确定了力求宽简的原则。他说:?国家法令,惟须简约,不可一罪作数种条。格式既多,官人不能尽记,更生奸诈。?(《贞观政要?赦令》)立法不仅应当由繁而简,而且应当去重而轻,即?者不可再生,用法务在宽简?。(《贞观政要?刑法》)他特别强调法律一旦制定之后,要力求稳定,不可?数变?,?不可轻出诏令?。?诏令格式,若不常定,则人心多惑,奸诈益生?,对待立法或修改法律,应持慎重态度,不能朝令夕改,轻易变更法度。在这个思想指导下,李世民即位后,就令长孙无忌、房玄龄等人重新修订了《武德律》,并于贞观十一年颁布了《贞观律》,同时还编制和删定大量令、格、式作为律的补充。
共?立律五百条,立刑名二十等,比隋律减大辟九十二条,减流入徒者七十一条,凡削烦去蠹,变重为轻者,不可胜纪?。(《资治通鉴?唐纪十》)尤其对刑一再从轻。开初曾?议绞刑之属五十条,免罪,断其右趾?,后来又把断趾法改为流刑,并删去?兄弟连坐惧?之法。这样一来,比以前的刑规定,几乎减少一半。总之,从立法的基本倾向看,是务求宽平,并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隋末法律过于苛刻的弊病,这对于减轻劳动人民遭受司法镇压的痛苦,毕竟有一定的积极作用,对后世的封建立法也有直接影响。
?贞观之治?是法制得到了较好贯彻执行的时代。这个局面的形成和李世民?守文定罪?,?恤刑慎杀?的法制思想分不开。他说:?古来帝王以仁义为治者,国祚延长,任法御人者,虽救弊于一时,败亡亦促?,?为国之道,必须抚之以仁义自然安静?。(《贞观政要?仁义》)单靠严刑峻法,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只有兴仁义之政,力求恤刑慎杀,才能使老百姓渐知廉耻,官民奉法,盗贼日渐减少。对于执法官吏来说,重要的问题在于严格依法办事。能否依照律令断案,决不是件小事,它关系到国家存亡的问题。
李世民对侍臣们说:?朕比来决事或不能皆如律令,公辈以为小事,不复执奏。夫事无不由小而致大,此乃危亡之端也。?(《资治通鉴?唐纪十》)他鼓励臣下对皇帝不守律令的做法要敢于直谏,不应等闲视之。只有君臣上下都能据律断罪,方可做到?庶免冤滥?。所以,李世民比较能够尊重法律的严肃性和相对独立性,即使有损于自己的权威也在所不惜。如有一次?大开选举?,他下令?诈伪阶资?者自首,否则处。后查出诈伪者,大理少卿戴胄?据法断流?。李世民认为,这是使自己失信。戴胄说:?法者,国家所以布大信于天下;言者,当时喜怒之所发耳。陛下发一朝之忿,而许杀之,既知不可,而置之以法,此乃忍小忿而存大信。?李世民听后收回成命,并说:?朕法有所失,卿能正之,朕复有何忧也??(《贞观政要?公平》)
第五、恢复和发展经济。
李世民认识到,?国以人为本,人以衣食为本,凡营衣食,以不失时本。夫不失时者,在人君简静乃可致耳。?国以民为本,人以食为命,若禾黍不登,则兆庶非国家所有。?(《贞观政要?务农》)所以,他从?国以民为本?的思想出发,在推行均田制的同时,采取了?以农为本?、?不夺农时?、?与民休息?、?轻徭薄赋?的政策。李世民为了?不夺农时?,在赋役征收方面,推行以庸代役的租庸调制,尽量减少徭役的征发;为了鼓励垦荒,规定归来的流亡农民可以减免赋役,设置义仓,对有困难的给予一定的粮食救济;为了促进人口的增殖和劳动力的增加,规定青年男女需适时婚配,鼓励寡妇再嫁,释放宫女自由成家,用?御府金宝?赎回农民因灾荒卖掉的子女和被突厥掠夺去的人口;为了发展生产,修复和新建了一些水利工程。所有这些,都对当时社会经济迅速地恢复和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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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在军事、外交、民族关系,特别是文化建设方面都有很多建树,唐朝为当时世界上众目所瞩、人心所向的强大帝国。当然,李世民是封建帝王,不可避免的有他的局限和缺陷,本文不是全面评价李世民,只是记述?贞观之治?可资后世借鉴者。
中国如果像新加坡一样采取「严刑酷法」能降低犯罪率吗?
在社会大环境不变的情况下,局部地区或者是一段时间加强对违法犯罪的打击或惩处力度,只能让犯罪从一个区域转移到另一个区域,或是从一种形式转化到另一种形式。在回答中,很多人用酒驾入刑举例子证明加重违法后果对降低违法行为发生率的作用。然而你们不知道因为酒驾入刑,交警部门设立或提高了专项查处的指标,并分配了专门警力进行夜间查处。这些才是降低酒驾发生的根本原因。当然,你们也不会看到由此导致的日间警力进一步短缺对交通环境的影响。同样有人提到魔都禁燃烟花爆竹的卓越成效。然而你们不知道为了达到禁燃烟花爆竹,一个30万平米的居民区需要配备警力十几人,志愿者数十人。从前一天下午四点一直工作到次日中午十二点。严防守如果这些人能拿到满意的补贴,必然是全社会为禁燃买单。反之,则对这些体制内工作人员原本已低落的士气又是一大打击,他们在节后的工作表现自然也就可想而知。
诸葛亮依法治国为何失败?
诸葛亮以用法严峻著称,但奇怪的是,被诸葛亮“严刑峻法”惩罚过的人,却在听说诸葛亮去世时都垂泪涕零。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结果呢?
作为政治家和军事家的诸葛亮,早已被历代史籍所称颂和被后代各阶层人士所推崇,但他作为一位杰出的思想家和成功的法治实践家的巨大成就,却尚未被人们广泛地熟识接受。在中国历史上,“法治”与“人治”始终是一对矛盾。同样是出于维护政权的需要,儒家系统强调的是人治,法家系统强调的是法治。
但所谓人治,并不是不讲原则,儒家所主张的“道”,就是他们所理想的社会原则,《论语》中提出“守善道”,荀子则明确说过“从道不从君”“从道不从父”。但他们立足于宗法血缘关系,又主张“尊尊”“亲亲”,所谓“尊尊”“亲亲”就是讲“情”。所以当“情”与“法”相冲突的时候,他们就只有让“法”屈从于“情”,孔子就明确地主张“父为子隐,子为父隐。”所谓“隐”,就是包庇。因此,在整个封建时代,徇情枉法是自然而普遍的现象,让国家的法规很多时候成了一纸空文。
所谓“法治”,核心的特点就是排斥“情”的干扰作用,中国古代的法家是如此主张,古希腊的亚里斯多德也曾极其明确地强调:法律是“全没有感情的”。但是完全地抛弃“情”,又是违背人类天性的,所以在中国古代的舆论上,法家并不怎么受欢迎,连司马迁也批评他们“刻薄寡恩”。
比较来看,无论是过于“人治”,还是过于“法治”,对于整个国家的长久稳定都不是好事,但是其中的“度”,千百年来很少有人能够把握,就像“在两个鸡蛋上跳舞”,踩碎哪个都会引发严重的后果。而诸葛亮治国思想中最大的特点,恰恰是做到了既严于法,又重于情。
作为具有儒家政治文化思想的诸葛亮,在东汉末年军阀混乱、诸侯争立的时代,在他跟随先主刘备辗转创业,后又托孤辅政20余年治理蜀汉的政治和军旅生涯中,形成“德主刑辅”为主,仁政与法治并举,恩德与威严兼用,以正统儒家思想为核心、法家思想为手段的完整系统的思想体系。
内儒外法、厉行法治、适势定法、并存刚柔、执法严明、宽严有度、刑不择贵等方面的立法精神及执法准则,既是其思想体系的重要内容,也是其法治思想的明显标志。
危急时刻,方显英雄本色
虽然诸葛亮在刘备集团很早就居于高位,但真正掌握大权,成为实质上的“一把手”,是在刘备去世之后。
夷陵之战后,蜀汉内外交困,形势愈加危急。曹魏从北方窥视,欲乘蜀之新败加以攻灭;孙吴扼守荆州,使诸葛亮不能东向。以匡扶汉室旗号起家的蜀汉苟安一方,进退两难。内部各利益集团之间的矛盾越来越错综复杂,特别是益州旧地势力待机而行,树欲静而风不止,领受先主遗诏的诸葛亮十分清楚当时的局势。
面对如此严峻的形势,推行法治、增强国力、巩固政权已成为蜀政的迫切要求,诸葛亮这时总揆百官、独担大任所面临的任务就十分艰巨。同时也应看到,正是因为局势的危殆,修明政治的难为,方显出诸葛亮的英雄本色,其封建法治才在历史的长河中留下可贵的亮点。
建国之初,诸葛亮受刘备之命,会同法正、刘巴、李严、伊籍等人共造《蜀科》,开始了立法工作。由于文献无征,我们今天已无从知晓《蜀科》的具体内容。不过,有学者利用其他材料进行推测,我们可以据此窥知《蜀科》的大略情况与诸葛亮的思想相一致。同时,诸葛亮还曾作“八务、七诫、六恐、五惧”,皆有条章。
治军方面,则在《武侯兵法》中立有轻、慢、盗、欺、背、乱、误七禁,并且对这“七禁”作了详细说明,有此者斩之。这样,诸葛亮的法治政策就有了法律条文上的保证,首先做到了“有法可依”。
诸葛亮急症猛药,重典治国,时人讥为“惜赦”,即在赦免他人罪行方面十分吝啬。面对这种非议,诸葛亮溯古察今,阐明随便赦宥的危害,要求赦不妄下,体现了其法治的严肃性。
诚然,赦宥作为调整社会矛盾的一种手段,有时也会起到收拢人心、稳定社会的作用。但是,如果不去严明法治,公平赏罚,而只寄希望于通过频繁的赦免来求得臣民归心,那只能是舍本逐末,根本无法消弥固有的矛盾,反而会使情况变得更加糟糕。历史上这类教训很多,诸葛亮之前的刘表如此,其后的后主刘禅也是这样,这也就是老祖宗“治乱国用重典”政治智慧的最好体现。
严刑峻法下的人性光辉诸葛亮以用法严峻著称,但奇怪的是,被诸葛亮“严刑峻法”惩罚过的人,却在听到诸葛亮去世时都垂泪涕零。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结果呢?在具体的案例中,就能看到诸葛亮可贵的执法精神与方法。
比如我们都能熟知的“挥泪斩马谡”,就是一个很具代表性的例子。
据《三国志》及裴松之注,诸葛亮与马谡关系非常好,在平定南部的少数民族时,马谡还曾提出过极有益的建议,马谡是诸葛亮极为看好的青年俊才。但是因街亭的失责,诸葛亮坚决地依法将其处。另一方面,在他后,诸葛亮又“亲自临祭,待其遗孤若平生”,以至于使“十万之众为之垂涕”。
再从诸葛亮整个政治上看,他在蜀国以“立法施度”、“科教严明”著称,所谓“尽忠益时者虽仇必赏,犯法怠慢者虽亲必罚,服罪输情者虽重必释,游辞巧饰者虽轻必戮”。
他的这种做法,得到百姓的拥戴,据陈寿说,诸葛亮后,“黎庶追思,以为口实。至今梁州和益州的老百姓,说起诸葛亮时,言犹在耳,虽《甘棠》之咏召公,郑人之歌子产,无以远譬也。”
何以会如此呢?陈寿总结说:“刑政虽峻而无怨者,以其用心平而劝诫明。”又引孟子的话说:“以逸道使民,虽劳不怨;以生道,虽不忿。”所谓“用心平”也即“开诚心,布公道”,就是清楚地表明严格的执法,是出于国家的利益,而非出于私心私利。所谓“劝戒明”、“以逸道使民”、“以生道”,就是对被处罚者来说,也使他能清楚地明白,严格地执法,是从根本上对他的关爱和维护。
在马谡被斩之后,诸葛亮未株连家人,而是将马谡的后代视若己出,安顿好马谡的家庭生活,实现了“情”与“法”的交融。
在一个本质上“非法治”的时代,诸葛亮能够“依法治国”,如同淤泥之中盛开的莲花,十分了不起。诸葛亮不但做到了保证法律的正常运行,坚决用法律来治理国家,还做得非常好,数千年历史,就此一家,别无分号。
陈寿评价诸葛亮是“用心平而劝诫明”。“用心平”就是公平,“劝诫明”就是公开。虽然诸葛亮用法严厉,却造就了一个三国中治安最好的国家,他不仅是一位伟大的政治家,他的法律智慧也值得后人去深思。
但为何诸葛亮依法治国这么完美却没有一统三国呢?1,
蜀国内部矛盾太激烈,而是蜀国人才过于贫乏,诸葛亮对人才要求条件太高。诸葛亮对有缺点的人才不敢放手使用的结果,如魏延。蜀国用一州之人对八州人才本身就够艰难,再加上苛刻的用人表准导致。当时诸葛亮以身作则的去清廉,导致整个蜀国人跟着一起吃苦。
2,
诸葛亮当时的依法治国和现在的依法治国不同,当时他们讲究的法是公平,公正,公开,但最后还是在一人的统治下的王法他们的法首先是保证帝王的权力。而现在的法是约法。
一.约法的目的,首先保证公民的权利(是权利不是权力)
二.约法成立了之后任何人都不能凌驾与此法之上,(既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三.
中国是否需要严刑峻法?
不行!国家应该额外设了一个律司!像小偷这样的罪犯律司以受害人的名义进行报复让他知道国家也在协助!但不过度只让其害怕就够了然后安排他去信息所吧。我想他偷到的本事应该可以为国家所用来刺探消息吧可能小偷的消息渠道比国家更有用。!否则小偷是如何做到家家户户都可以到手的。重罪者吗?看情况而定。无故者处吧只放出消息,但是刑法私下进行。算是给他保留尊严。但是其余者毒贩子吗?就让他尝尝什么叫毒品的折磨,再让他尝尝什么叫千刀万剐吧,将执行过程公开。同时制定一个标准如果是误入歧途的,愿意举报的而且犯罪不太重的剥夺三年人生自由也就是监禁。出来之后给他两条路。第一加入专门捕捉毒贩的特例部队赎罪。第二去边境打入那些恐怖分子和毒品人员的内部为国效力吧。两条路的时间为10年。最低必须为10年,否则不会有人服气的。如果是重罪者那种已经丧失了人性的家伙。我不会给他悔改的机会毒贩子,那就让他尝尝什么叫毒品。重罪的虽然处理,但是如果愿意赎罪。如果立了大功给一个体面的法吧。是否处以极刑,是否宽恕?这都是有一个标准的要看他犯罪情节是否严重,同时也要看他是否已经丧失了为人的机会。不能全部从严处理,否则不出三日犯罪率会直线上升同时在各家设立便衣由由特种部队直行这个任务。对于那些商业犯罪的。剥夺财产。剥夺其位置刑。但是如果有愿意自首的,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免退还部分财产。必须为国效力。为国家的经济建设出一份力。若表现好 财政可找个合适的位置。让他管了,但是必须严加看管。这是平民犯罪,如果是有国家公职人员犯罪。无论你退还是没退下来。一律处。泄露国家罪的。由律司直接处理!律司不归于任何系统,但监察所有系统。不过其他系统也可监察,但无权阻拦律司执法。除非是坏法的情况。可以阻拦必要情况留下关键证据诛杀律司之人。当然律司执法因为有在犯罪分子拒不认罪或者抗拒的情况下有诛杀权利,但坏法也是不允许的。这种情况一旦出现你一个人敢包庇傻,若是他整个家庭都敢包庇。无论大小杀,但只要有一人愿意举报。则可留下此人加以培养。过也得严加处理,观其后效再说。等过些年犯罪率下降了,律司就该被裁撤了。那个时候执法权特种部队和警察部队共同掌管。互相制衡,保证没有一方会出现权力独大 腐败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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