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昏定省书相伴-晨昏定省出自哪里
1.佟佳氏的人物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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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元稹写给白居易的宝塔形送别茶诗
佟佳氏的人物生平
女诗人佟佳氏的命运并不太好,她和丈夫如松一起度过了一段美满的婚后生活,如松就过早地辞别了人世。这样,抚养儿女等家庭重担,长期地落在了女诗人的肩上。她以女性特有的坚韧性格,勉力承担着一切随之而来的困苦,同时,继续以自己心爱的诗歌,来书写固有的人生追求及不断萌生的感触。她的三部诗集《问诗楼合选》、《穗帷泪草·乌私存草》和《虚窗雅课》,中间有不少作品,真实地记录了她所经受的世道炎凉,以及孀居生活的孤苦心境。
佟佳氏作为北方民族的女诗人,在作品中所表现的,是一种独特的审美情感。在一首《送秋》诗中,她写道:
世人多喜春,惟恐春光速。余性与人殊,酷爱清秋独。
傲骨挺霜英,丹枫映修竹。月倍清且明,穿窗入我屋。
四壁听虫吟,挑灯课儿读。拙哉留春人,可能驻红绿?
试倡送秋篇,悲歌笑永叔。
不爱明媚娇艳的春光,却如此专注地倾心于清丽高洁的秋色,愿以霜英般的傲骨来展示人生的美好情操,甚至敢于嘲笑宋代大诗人欧阳修作《秋声赋》时的惆怅心情,作者真有些女丈夫的气质。
佟佳氏的作品,有着比较开阔的创作题材。从《纸鸢》这首小诗中,就可以读出作者对人世间势力小人们的鄙夷和斥责:
借得儿童一线缘,春风游遍绿杨天。影横落照疑为雁,声彻行云宛若弦。
小技欺人人戏弄,乘势作态态翩跹。年来满腹牢骚事,欲诉苍穹倩尔传。
在另一首《有感》诗中,女诗人写道:“正襟危坐几回肠,参透人间富贵场。除却定中三昧趣,不知极乐是何方。”看上去,好像是写的参禅修道之类的心理感受,其实,诗作出于一位亲王福晋的笔端,其含义就远不会是那么地简单。作者能够将“人间富贵场”终于“参透”,说明了她的精神,是向往自由和纯朴的,她心底的“极乐世界”是跟一般的贵族阶层有着区别的。
佟佳氏与丈夫如松有着十分深厚的感情。她的诗,有许多是表达这种情感的。如松故去后,她竟然前前后后总计写出了《哭夫诗》共一百首,用来抒发自己失去人生伴侣后的极度悲痛。“弱体伶仃倩我扶,晨昏相伴不时呼。伤情强忍看妻子,泪不轻弹是丈夫。”——这是一首回忆丈夫病重期间二人苦相厮守场面的诗,记录了如松虽然病入膏肓,却时时留恋妻子,甚至强忍眼泪以告慰妻子的情景,读来令人感伤欷嘘。“生见难兮见难,茹吾愁苦咽吾酸。宵来欲改唐人句:蜡烛成灰泪不干。”——这是一首抒发自己对亡夫不尽思念的诗,寄托着女诗人赓续日久无可排遣的愁绪,给人以真诚及悲恸的震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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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朝的郑玄说,婚姻指的是嫁娶之礼.在我国古代的婚礼中,男方通常在黄昏时到女家迎亲,而女方随着男方出门,这种"男以昏时迎女,女因男而来"的习俗,就是"昏""因"一词的起源.换句话说,婚姻是指男娶女嫁的过程.
郑玄接着又说,婿称为"昏",妻称为"姻".因为新郎在黄昏时迎娶,
所以称他为"昏",而新娘随着男方而行,所以称她作"姻".这个解释和前一说法类似,意义却不相同,因为这个婚姻指的是夫妻关系.
另外,《尔雅》对婚姻一词还有比较复杂的解释:
"婿之父为姻,妇之父为婚……妇之父母,婿之父母相谓为婚姻."这是说,新郎的父亲称为"姻"新娘的父亲则称为"婚".婚姻一词在这里的意义,指的却是姻亲的关系了.
时至今日,我们已很难指出上述三种说法孰是孰非,因为经过千余年的演变,不但婚姻的意义有了更完备的发展,甚至姻亲的关系也扩大了许多.
现代有的社会学家给婚姻下的定义是:男女依照法律的规定或社会风俗,经过某种仪式而结合的关系.
从这个定义中可以看出,婚姻不但包括娶嫁之礼,而且要依照闷家制定的法律,或社会认可的习俗.男女经过婚姻关系而结成夫妇,双方家庭也因此结为则亲.
男女嫁娶的关系远比婚姻的起源要早.这是由于"性"是人类一种原始的生理需要,所以两性关系是远从有了人类就同时存在的.但原始社会中的嫁娶只是一种"自然现象".人类知识发展以后,男女关系逐渐有了规范,
形成种种婚姻制度或婚俗.这时候,男女间的嫁娶已经成分一种"社会现象".
因此,婚姻关系必须经过国家法律的许可,或社会习俗的认同,男女也必须
经过婚姻关系,才能称为夫妇,建立家庭.
为什么要有婚姻 原始社会中的自然嫁娶现象,已经可以满足人类原始的性生理需要,那又为什么还要建立婚姻关系,设立制度与规范,建立起这种"人性的枷锁"呢
婚姻制度最初发生的原因与时代,现在难以查证.我们只能从婚姻所发生的一些作用,去追溯婚姻发生的可能原因.
德国社会学家梅勒 李耳曾经把婚姻的动机归纳成经济,子女和感情三个原因,这个说法已被世人所普遍同意.
在早期的婚姻关系中,经济是一个很重要的因素.从《诗经》的一些片断记载,我们可以察知早朋妇女对家庭经济的协助,《诗经》说,"掺掺女
手,可以缝裳","女执懿筐……爱求柔桑".《礼记》也说,妇女要做丝,,布,帛的事.酿酒也属于妇女份内的工作.过去我国有些地方有男子早婚,娶年纪较大的妻子,即所谓娶"大娘子"的风俗,这主要目的也是辅助家庭经济.
在我国历史上,繁衍后代,传宗接代,一直是婚姻的主要原因.
《礼记》所说的"下以继后世"就是这个意思."孔子家语"曾以无子为七出条件之一,孟子也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到了汉朝,妇女不生子,甚至要因而入狱.北魏时代,有官员建议对于无子而不肯纳妾的人,科以不孝之罪.一直到清朝戊戌变法前后,女学兴起, 女子开始接受教育,社交范围越来越广,求自由的思想越来越高涨,她们对自己的感情有了新的认识与主张,对婚顺制度也有了新的见解,追求自由恋爱的人越来越多了,有的甚至为恋爱而牺牲.现代的婚姻多以感情因素为主.男女彼此相悦,觉得有共组家庭,晨昏相伴的需要,于是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迈入婚姻生活.经济,子女,感情三种因素与婚姻的关系,随时代而有不同,中 外皆然.在上古时代,经济第一,子女第二;中古时代则是子女第一,经济第二;到了现代,则以爱情第一,子女第二.这种演变,反映了人类自代价值的发现与重视.
婚姻法上的规定
我国的《婚姻法》,是调整人们婚姻,家庭关系的法规,是人们正确处理婚姻家庭关系的行动指南.它确定婚姻的原则,结婚的条件,夫妻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以及父时子女之间,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亲属之间的关系,和离婚及离婚后子女抚养等规则.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是: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权利平等的社会主义婚姻制度.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实行计划生育,这是处理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准则.
婚姻法是适用于一切公民,是关系到千家万户,男女老少社会家庭生活的重要法律.
一,婚姻自由
婚姻自由是我国婚姻法一项基本原则,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两方面.
结婚自由,即结婚须男女双方本人完全自主,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干涉,只要双方当事人建立了感情, 自愿组织家庭,符合婚姻法有关规定,就可登记结婚,不受家庭出身,社会地位,个人资历,职业,财产等差别的限制和影响.结婚自由是公民在婚姻问题上享有的民主权利,不论是未婚男女结婚,还是离婚后再婚或复婚,都可以依法行使这种权利.
离婚自由,即男女双方结婚(从结婚登记开始)后,由于各种原因,不能继续维持夫妻关系,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的,调解无效,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准予离婚;夫妻感情尚未破裂,有和好可能的,不准离婚.通过调解做好当事人和亲属的工作,促使和好.
二,男女平等的规定
我国《婚姻法》所确定的男女平等原则的内容是:(一)男女双方在结婚和离婚问题上的权利义务平等;(二)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也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三)夫妻之间在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上的权利义务平等;(四)夫妻双方在赡养各方老人问题上权利义务平等;(五)父母在抚养和教育子女的问题上权利义务平等;(六)子女可随父姓, 也可随母姓;(七)兄弟姐妹等一切男性和女性的家庭成员在家庭中的权利义务平等.
三,具备什么条件才能结婚
完全具备下述条件者,始得结婚:(一)男女双方本人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二)任何一方必须没有与第三者存在的婚姻关系;(三)必须达到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四)必须没有不应结婚的生理缺陷.患麻风病未经治愈或患其他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者,禁止结婚;(五)双方之间须无不应结婚的血亲关系,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间,禁止结婚.
四,结婚要履行登记手续
男女双方凡符合结婚的条件,又不违反禁止结婚的规定,而自愿结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经过登记机关的审查,符合婚姻法的规定,准予登记,并发给结婚证,才算确立了合法的夫妻关系,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按照1986年公布的《婚姻登记办法》的规定,办理婚姻登记机关,在城市是区人民政府或其派出机构街道办事处,在农村是乡镇人民政府.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应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和所在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工作单位出具的关于本人出生年月和婚姻状况(未婚,离婚或丧偶)的证明.凡离过婚的申请再婚时,应携带证明已与前配偶离婚的法律文书,如离婚登记证或发生法律效力的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申请婚姻登记的男女双方对于婚姻登记机关必须了解的情况,都应如实反映.婚姻登记机关发现当事人有违反婚姻法的行为而故意隐瞒的,应当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应当提请人民法院依法处理.
五,直系血亲和旁系血亲
血亲是指有血缘关系的亲属.血亲又分直系血亲和旁系血亲两种.直系血亲是指有直系关系的亲属,从自身往上数的亲生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均为长辈直系血亲.从自身往下数的亲生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等均为晚辈直系血亲.旁系血亲是指有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即直系血亲以外的血亲,是与自己同出一源的亲属.如兄弟姐妹,伯伯,叔叔,姨母和侄,甥等这些平辈,长辈,晚辈,都是旁系血亲.
六,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所谓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是指从自己上溯至同一血源的亲属,再向下数至第三代.例如,计算男方本人同表妹属于第几代旁系血亲,可先由本人经过母亲上溯至与表妹同一个血缘的外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一代,向下数至表妹的母亲,即本人的姨母,为第二代,再向下数至表妹,为第三代.男方本人与表妹即属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依法禁止结婚.按此计算,凡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以及姑侄,舅甥女等均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均禁止结婚.按照我国传统习惯,上述三代以内旁系血亲,除表兄弟姐妹以外,一向不许结婚,所以当前特别要着重改变历来允许的表兄弟姐妹可以结婚的习惯.
七,夫妻共同所有的家庭财产
夫妻结婚后,到一方亡或离婚之前这段时间,是法律上所称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在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家庭财产.夫妻双方共同财产都有平等的处理权.这些财产包括:夫妻双方的劳动报酬,如一方未参加工作,在家里从事家务劳动,他们的劳动报酬也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双方或一方接受继承,遗赠所得的财产,或接受他人赠与的财产,也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八,父母对子女的权利与义务
父母有管教和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管教,首先指抚养教育.抚养教育是作父母的基本义务,也是父母对国家,社会和集体的责任.抚养义务主要是对年幼子女及生活困难无劳动能力的子女而言.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教育义务, 主要也对未成年人而言.父母应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护公共财物的思想培养子女,关怀子女的身心健康.
为使父母认识管教子女是国家赋予每对父母的神圣职责,《婚姻法》明确规定:"父母有管教和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赔偿经济损失的义务."父母虐待或遗弃子女,是法律所不许可的.溺婴或其它残害婴儿的犯罪行为,更为法律所不容.
九,子女对父母的权利和义务
子女付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这是指父母年老丧失劳功能力,或者父母因为健康原因需要子女在生活上加以照顾等情况而言.子女对父母的赡养扶助既是基本道德要求,又是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刊.子女虐待或遗弃父母的行为, 是法律所不容许的.父母双亡后,子女有继承遗产的平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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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背景:
据《扬子晚报》报道,随着毕业生离校时间的临近,各种“散伙饭”也日渐盛行,酒后闹事、半夜喧嚣、破坏公物等“毕业综合症”也随之出现,更令人担忧的是该现象已蔓延到了许多中小学校:校园里砸碎的玻璃片随处可见;撕破丢弃的书籍簿本随意扔在楼道、垃圾箱里;不少公物也遭到破坏……
尽管出现“毕业综合症”的只是极个别学生,但看完这则消息,还是令人震惊:学生们怎么了?和母校有什么过不去的?反思我们现在的教育,出现这些现象是由于我们过多关注学生的知识和技能,却忽视了人文和道德氛围的建设,缺乏对学生精神层面的塑造。
活动目标:
1.通过活动引导学生重温往昔丰富多彩的学习生活,感受母校的温暖、同学的友谊、教师的关心。
2.培养学生尊敬老师、热爱母校,以实际行动维护学校荣誉,乐意为学校争光。
活动准备:
1.准备关于校园环境及名人、伟人尊师的影像。
2.每个学生准备一件最得意的作品或节目。
3.音乐播放器及相关歌曲。
活动过程:
第一板块——谈话揭主题
主持人:同学们,再过几天,我们就要离开母校,升入中学。面对将要分别的朝夕相处的同学、关心帮助我们成长的老师,我们不禁心潮起伏,为了表达依依不舍之情,我们来组织一次《明天,我们毕业》的主题班会。
第二板块——浓浓校园情
六年来,我们在这里留下了无数欢歌笑语,撒下了学习和劳动时的辛勤汗水。在这离别的时候,让我们再来看一看自己可爱的校园吧!
1.观看关于校园环境、教学设施的录像
2.谈观后感(从令人感到自豪骄傲,从感谢母校、从爱惜环境等方面谈)
主持人:六年了,六年来我们的学校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眼前的一切,让我们感慨万千……
3.学生齐诵诗歌《校园,亲爱的校园》
第三板块——恋恋同学心
主持人:母校是我们生活的乐园、成长的摇篮,让我们来一起看看摇篮里记载着我们哪些成长的足迹。
1.课件演示班级六年来的校园生活照(野炊、春游、运动会、爬山等)
主持人:虽然时间可以冲淡一切,但是这一张张老照片,定然勾起了我们许多的回忆。六年来我们朝夕相处、晨昏相伴,在共同的学习生活中结下了深厚的友谊,我们亲如兄弟,爱如姐妹,在这即将离别之际,大家一定有万语千言要表达,下面请同学之间相互交流。
2.同学真情倾诉(从祝福、致歉、感谢、希望等方面进行)
主持人:言为心声,但精美的友谊之卡更承载着我们“此时无声胜有声”的深情厚意!下面让我们互赠友谊卡。
3.同学互赠名言卡(《友谊地久天长》响起)
主持人:为什么同学情直教人难以割舍,一生牵挂?那是因为这份情像玉壶冰心,似银色月光,让人心透明,让人生温馨。虽然课桌中间曾画起“三八线”,偶尔吵吵闹闹;虽然曾为竞争对手,暗自较劲,但面对毕业分别,女同学眼泪汪汪,男同学一夜长大。惜别,纯净了同学情!让我们齐声歌唱一曲《同学情》。
4.齐唱歌曲《同学情》
第四板块——拳拳老师意
主持人:在母校的六年里,除了这份浓浓同学情,我们还收获了累累硕果,它是我们刻苦攻读、奋力拼搏的结晶。下面请同学把自己最得意的硕果展示给大家。
1.学习成果展示
(内容可有书法、绘画、作业本、作文、科技作品、手工制作、摄影等;也可有唱歌、跳舞、相声、小品、杂技、魔术等。既可以直观展示,也可用实物投影展示,或者电脑展示。为了避免大量的重复,可将大部分同学的作品布置在教室四周,选择有代表性的作品展示,最后由小主持人总结。)
主持人:同学们,我们今天能有这样丰硕的成果,除了我们自己的刻苦与努力,更应该感谢的是谁啊?(齐答:老师)是啊,老师是勤勤恳恳的园丁,是默默无闻的春蚕,如果没有老师的辛勤耕耘、没有老师对我们的热情关心,又哪有我们今天“累累的硕果”?谁说说,老师平时怎么关心我们的啊?
2.学生交流教师帮助、关心自己的事例(从生活、学习、思想等方面)
主持人:老师对我们的爱实在是太深太深了,望着生活了六年的母校,望着日渐憔悴的恩师,此时此刻,就让我们用一首诗来表达对他们的感激之情吧!
3.诗朗诵:《谢谢您,老师!》
主持人:“十年树木,百年树人”,老师的谆谆教诲,我们没齿难忘。离开学校后我们应如何对待自己的老师和母校呢?请看录像。
4.播放影像材料《名人尊师录》,激发学生的爱师之情
主持人:看了以上录像,我们一定会深受启发。谁能说一说?
5.同学谈观后感(不忘教师恩、母校情,维护学校、老师荣誉,乐为学校、老师争光)
主持人:是啊!参天大树忘不了根须,浩荡江河忘不了源头,我们又怎能忘记与自己朝夕相处的恩师呢?让我们向敬爱的老师表示最崇高的敬意和最衷心的感谢吧!(全体起立,向所有老师鞠躬示谢)师恩难忘,母校的恩情更难忘。让我们对老师说一声:谢谢您,敬爱的老师!(齐说)让我们对养育我们六年的母校说一声:谢谢你,亲爱的母校!(齐说)让我们把对母校和老师的感谢,化成我们的实际行动吧!
6.向母校献匾仪式,并向老师们敬献鲜花。同时由音乐教师起头,师生共唱歌曲《好大一棵树》。
第五板块——殷殷期盼情
主持人:也许我们永远无法再一起聆听老师的教诲了。在临别母校之际,让我们最后一次聆听老师对我们的教诲吧!
1.老师讲话
时光飞逝,流年似水,六年的光阴,弹指一挥间。几年的沐浴使你们汲取了百年郑小的精华,她让你们从幼稚走向了成熟,几年的熏陶她让你们感受到了敢为人先、不流于俗的个性和品质,她让你们从一张白纸变成一幅五彩缤纷的画。这些,将会使你们受益终身。也许将来你们的人生旅途不会很平坦,但老师坚信进入中学后的你们一定会继续发扬刻苦钻研、勇于拼搏的母校精神,一定不会辜负母校对你们的谆谆教诲和殷切期盼的!
上世纪初,印度大诗人泰戈尔先生来华访问,送别时,中国的同行问他:您有什么落下来了没有?泰戈尔先生沉吟了一会儿,说:没有了,只是我的心……同学们,希望你们常回家看看,因为这里有你落下的心;这里有你心中常想的人;这里有期待着与你继续交流的许多颗心……母校永远是你们的家园,你们永远是母校的骄傲!
主持人:亲爱的老师啊,您对我们的谆谆教导让我们受益终身,我们绝不会辜负您对我们的殷切期望,明天,您一定会听见,万水千山,都传来了我们的歌声。(齐诵)明天,您一定会看见,天涯海角,都树起了我们的丰碑!(齐诵)亲爱的母校啊,请相信,有我们,就有东方的巨龙!有我们(齐诵),有我们,就有腾飞的中国!(齐诵)让我们一起,用自己的真情,把这首歌献给亲爱的母校和老师吧!
2.音乐响起本校的校歌,大家齐唱。
(边拍手边唱校歌,结束本次活动)
元稹写给白居易的宝塔形送别茶诗
茶,
香叶,嫩芽,
慕诗客,爱僧家。
碾雕白玉,罗织红纱。
铫煎黄蕊色,碗转曲尘花。
夜后邀陪明月,晨前命对朝霞。
洗尽古今人不倦,将至醉后岂堪夸。
这首著名的宝塔茶诗是因为白居易要升任东都洛阳,元稹与王起诸公举行欢送会。宴席上各以“一字至七字”作一首咏物诗,标题限用一个字。
作者从自然可见的茶叶外形描写起,生发到茶道的意境和诗人的心态,从茶自身视角以拟人化手法写它与外界关系:
“香叶嫩芽”又专爱与“诗客僧家”为伴,让他们在品尝的过程中,忘却尘世的烦恼,达到超然物外的境界。
“根雕”与“罗织”则写茶叶的炒制与筛选步骤,“铫煎”与“碗转”两句,写出“铫子”煮茶、用“碗”转动漂去水面上的茶沫尘花之类。
末四句是全诗题旨所在,“夜后”与“晨前”说茶与晨昏相伴,与朝霞明月相处,夸张手法运用恰到好处。最后两句,点出茶道最高理想境界是:既能够“洗尽古今”,又能展望“醉后”的未来;既能拂去过去的不称心事,又会在忘却中“人不倦”,醉中有醒,警觉日后行为的指向,鞭策前进。
白居易(772~846)唐代诗人。字乐天,号香山居士。下邽(今陕西渭南)人。青年时家境贫困,贞元十六年(800)进士,授秘书省校书郎。元和年间授翰林院学士,先后任左拾遗及左赞善大夫。后贬为江州司马,改杭州、苏州刺史,官至刑部尚书。在文学上倡导新乐府运动,强调“风雅比兴”。其诗语言通俗,与元稹齐名,世称“元白”。
元稹(779年—831年),字微之,别字威明,河南府东都洛阳(今河南洛阳)人,唐朝著名诗人、文学家,聪明机智过人,少时即有才名,与白居易同科及第,并结为终生诗友,二人共同倡导新乐府运动,世称“元白”,诗作号为“元和体”。元稹在政治上并不得意,虽一度官至宰相,却在觊觎相位的李逢吉的策划下被贬往外地。晚年官至武昌节度使等职。后追赠尚书右仆射。
元稹的创作,以诗成就最大。留下的千古名句有“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诚知此恨人人有,贫贱夫妻百事哀。”
白氏爱茶,与元稹结成了莫逆之交。两人之间经常有诗歌唱和,即使两人分处异地,也经常有书信往来,并发明了“邮筒传诗”。一次,元稹出使到东川,白居易与好友李建同游慈恩寺,席间想念元稹,就写下了《同李十一醉忆元九》:
“花时同醉破春愁,醉折花枝作酒筹。忽忆故人天际去,计程今日到梁州。”
而此时正在梁州的元稹也在思念白居易,他在同一天晚上写了一首《梁州梦》:
“梦君同绕曲江头,也向慈恩院院游。亭吏呼人排去马,忽惊身在古梁州。”
后来两人都先后遭贬,分别被放置外地做官。于是他们经常联络,互相鼓励和慰藉。如白居易所说的那样,两人终其一生都是友情极其深厚的“文友诗敌”。白居易有诗写道: “君写我诗盈寺壁,我题君句满屏风;与君相遇知何处,两叶浮萍大海中。”
白居易这样评价元稹“所得惟元君,乃知定交难”,并说他们之间的友谊是“一为同心友,三及芳岁阑。花下鞍马游,雪中杯酒欢。衡门相逢迎,不具带与冠。春风日高睡,秋月夜深看。不为同登科,不为同署官。所合在方寸,心源无异端。”而元稹对白居易关心,更凝结成了千古名篇《闻乐天授江州司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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